新华网西安7月7日电(记者许祖华)针对近日的高温天气,为有效保护劳动者特别是户外作业人员安全健康,西安市安监局日前要求全力做好高温环境下作业人员的防暑降温工作,最高气温40摄氏度以上应停止室外露天作业。
西安市安监局要求,各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工作。合理布局生产现场,改进生产工艺和操作流程,采用良好的隔热、通风、降温措施,保证工作场所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
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采取轮换作业、适当增加高温工作环境下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等措施,日最高气温达到40摄氏度以上,应当停止当日的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摄氏度以上、40摄氏度以下时,生产经营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摄氏度以上、37摄氏度以下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在高温天气来临之前,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应当调整作业岗位。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
(原标题:西安:最高气温40摄氏度以上应停止室外露天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