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宁7月6日电(记者向志强)广西贺江水污染环境事件发生后,广西壮族自治区于6日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全力确保沿江及下游地区群众饮用水安全。
据自治区有关方面介绍,7月1日,贺州市贺江部分河段网箱养鱼出现少量死鱼现象,贺州市环保局立即对水质进行检测,未发现水质异常。6日凌晨4时左右,自治区环保厅对贺州市送来的水样检测结果发现,其中贺州市(贺江上游)与广东省(贺江下游)交界断面扶隆监测点水质镉超标1.9倍、铊超标2.14倍。
自治区党委书记彭清华、自治区主席陈武要求,立即启动自治区突发环境事件Ⅱ级响应;成立自治区处置工作指挥部;立即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尽快查清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防控,确保人民群众用水安全。
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林念修6日上午9时部署应对处置工作:派出由环保、卫生、水利、国土、公安等部门组成工作组、联合执法队,立即对贺江上游所有可疑企业实施停产,全面排查污染源;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沿江居民用水安全;做好应急处置物资保障工作;做好沿江死鱼无害化处理,杜绝流入市场;加密贺江污染河段水质监测点,加大检测频度。
从全广西抽调的4辆环境应急监测车已前往贺州市,正陆续到达现场,抽调的110名监测人员也已抵达。
贺州市已迅速派出联合执法队,先行关停污染水域上游全部采选矿企业,沿河段逐家查找污染源;认真检查贺江沿岸饮用水取水口,做到一个不漏;同时做好水质监测和水体处置工作。
目前,各项处置工作已在开展中。按照泛珠三角区域内地九省(区)应急联动机制要求,广西第一时间将该突发环境事件情况通报广东省政府。
(原标题:广西启动环境应急预案积极处置贺江水污染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