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湖北频道7月4日电(张琰 左罗)3日上午,咸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在温泉城区中百仓储、岔路口2个路口开展劝导市民文明过马路活动。活动现场,不少市民在红灯面前,依旧“我行我素”,肆意闯红灯。
当天上午9时许,在中百十字路口处,由执勤民警带领的志愿者协管员纷纷引导市民文明过马路。一些准备“闯”红灯的市民,看到民警和志愿者的提示后,都停下了脚步等候绿灯。但仍有部分市民试图“闯红灯”。
在岔路口,民警们则做了一个小测试,将执勤民警和志愿者“撤离”岗位,看看市民是否能遵守交通法规。
9时20分许,一位骑着三轮车的大妈准备前往马桥方向。滚滚车流中,这位大妈“毅然”选择闯红灯通行;之后一位父亲也未能以身作则,还带着2个4、5岁的小孩子在车流中行走。当民警上前问其是否知道绿灯才能通行时,这位父亲表示他并没有注意信号指示灯。就在民警教育这位父亲期间,又有不少市民“无视”信号灯,闯红灯通行。
记者粗略计算,短短5、6分钟内就有近10位市民闯红灯过马路。有的市民在闯红灯时还“示意”车辆避让行人;有的市民不走斑马线,而是在机动车道上窜行;在多人等候信号灯时,只要有1个带头闯红灯,其余等候的市民都会随行。
民警介绍,“中国式过马路”一方面在于城区部分道路基础设置不完善,但主要还是市民交通安全意识淡薄。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行人及非机动车闯红灯通行的可分别处以5元以上20元以下和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民警表示:良好交通秩序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维护,希望市民多学习、了解交通法律、法规,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安全出行。
评论:“过马路”也是一道考题
闯红灯违反交通规则,可能导致交通事故,乃至造成人身伤亡。这个道理,大家都懂。但是,认知是一回事,实践是另一回事。在现实中,“闯红灯”可谓司空见惯。
很多人之所以无视交通信号灯,显然是出于一种自信——“我”已经观察好了,这时候闯不会出事。事实也的确如此,很多人闯红灯,并没有闯出祸来。有了这种侥幸的“成功”,一些人闯红灯就更加肆无忌惮,乃至于习以为常。
然而,俗话说,淹死的都是会游泳的。闯红灯的“老手”,也往往最容易出事。除了因为闯红灯的次数多,所以出事的概率较高,还在于“老手”往往因为过于自信而易麻痹大意。而这一瞬间的疏忽,就可能遭遇“最贵的罚单”——生命的终结。
“过马路”是一道规则考题。大家都能遵守,秩序与安全才能环绕我们身旁。(张隐曜)
(责任编辑:连迅)
(原标题:交警劝阻“中国式过马路” 咸宁不少市民照闯不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