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季度超税负达3万元企业可申请,首批两家企业获返还资金154万元
本报讯(记者 蔡方良 通讯员 张学东 叶翩)昨日,记者从武汉市财政局、国税局获悉,自今年4月武汉市出台“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性扶持政策”后,经过相关审核程序,武汉钢铁物流有限公司、长江空间信息技术工程有限公司(武汉)遥感数字工程院两家企业作为首批过渡性扶持政策对象,已获得超税负70%的资金扶持,共154万元。
小规模纳税人税负下降40%以上
自去年12月1日武汉市正式启动“营改增”试点,截至目前,试点纳税人总体税负下降明显,其中小规模纳税人整体税负下降40%以上,减税额共1.04亿元。
“由于交通运输业税率从原营业税的3%上升到11%,现代服务业从5%上升到6%,加之这两行业存量企业偏多,购置设备等可用于税款抵扣的较少,造成税负有所升高。”
武汉市国税局货物和劳务税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4月份武汉市财政局、国税局联合出台了“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过渡性扶持政策”,给部分因“营改增”而导致税负上升的企业以补贴。
根据政策,凡增值税税额增加较多的试点企业,按季度累计增加增值税税额在3万元(含)以上,即可有资格申请过渡性资金扶持。扶持政策过渡期暂定一年,从2012年12月1日起至2013年底。如,某企业在“营改增”之前,每季度的营业税税负是5万元,而“营改增”后,该企业税款抵扣后的税负仍达到了8万元或以上,就有资格申请资金扶持。据悉,目前,北京、上海等少数试点省市已开始实行该政策。
两家企业暂返还资金70%
昨日,武汉钢铁物流有限公司和长江空间信息技术工程有限公司(武汉)遥感数字工程院(简称“空间公司”),成为首批获得财政返还的企业,已从市财政局拿到了超税负70%的补贴,共计154万元。
据了解,去年12月至今年3月,武汉钢铁物流有限公司共实现应税收入1.9亿元,按试点政策规定应缴纳增值税900万元,较原营业税政策规定计算的营业税683万元增加税额217万元。而从去年12月到今年一季度,空间公司应税收入940余万元,按原营业税税率应缴纳营业税47万元,“营改增”后应缴纳增值税51.1万元,累计增加税款4.1万元。“这两家均属于可申请扶持资金范围内企业。”市国税局负责人说。
为何只返还70%?武汉市财政局负责人表示,这主要是考虑到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的不断变化,季度税负不均衡,全年下来,总体税额可能没有超过原营业税的缴纳标准。“为方便企业核算,所以先采取了季度预拨70%,年度清算后再以多退少补的方式进行。”
预计今年武汉返还扶持资金2亿元
按照目前的统计口径,武汉市今年预计返还扶持资金2亿元。“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依法开票、依率征收、按季预拔,年底结算’的模式,加快为企业办理财政返还手续的进度,尽可能方便企业申报,简化审批流程,使企业能尽快拿到扶持资金。”武汉市财政局负责人表示。
据悉,目前第二批已有30余家企业申请扶持资金,按正常程序办理,半月左右,他们就可拿到扶持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