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人伟 李实 高霞
北京师范大学收入分配课题组利用2007年CHIP调查数据,在考虑了各种可能的导致估计偏差的因素后,估计出全国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为0.48。而从中国收入分配课题组的数据来看,离退休人员收入分配的纵向和横向失衡问题变得越来越严重,然后有关这些问题的研究却严重不足。
本报告将使用中国收入分配课题组1988年、1995年、2002年和2007年的城镇住户调查数据,对离退休人员收入分配中的纵向和横向失衡程度及其演化趋势进行数量分析,对其背后的原因作出一些解释。
我们按照地区差异选择了东、中、西部的各一部分省份,省内调查地区也按照收入差异和区域特点进行了选择。1988年、1995年、2002年和2007年的最终调查样本分别涵盖了包括10个、11个、12个和16个省(直辖市)在内的各个地区不同层次的居民。
由于中国法定的退休年龄为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同时考虑到部分提前退休者的存在,我们的分析主要集中在年龄在50岁及以上并且有养老金(离退休金)收入的离退休人员样本。其中,1988年包括2133个个人样本,1995年包括2541个个人样本,2002年包括2936个个人样本,2007年包括5560个个人样本。
本文所研究的养老金(离退休金)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离开生产或工作岗位,正式办理了离休、退休手续并享受离退休待遇的人员,领取的养老金或离退休金。其包括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或退休金、离休人员的离休金以及离退休人员从原工作单位得到的其他收入(包括各种补贴),但不包括再就业收入和非现金收入。
离退休人员
收入分配的纵向失衡
离退休人员收入分配中的纵向不平等主要是指他们个人之间养老金分配的差距。无论用基尼系数、变异系数,还是泰尔指数衡量的养老金分配的不平等程度都是不断上升的。以基尼系数为例,1988年为0.219, 1995年为0.274, 2002年为0.296, 2007年为0.304。这意味着,在四次调查的二十年间,离退休人员之间养老金分配差距扩大了近40%,这样一个扩大趋势与城镇职工工资差距的扩大趋势具有明显的一致性。
从离退休人员十等分组各组的平均养老金及其收入相对比例看。在1988-1995年期间养老金差距的扩大,一方面来自于低收入组相对收入份额的下降,如最低收入组的相对份额下降了近1.2个百分点;另一方面来自于高收入组收入份额的上升,如最高收入组的相对份额上升了近2个百分点。而在后继的两个时期,养老金差距的扩大主要来自于高收入组收入份额的上升。
如果结合1995年和2002年不同年龄组的养老金结果, 我们会从图1中发现一个更加有意思的现象。1988年的数据显示60-64岁组的养老金水平最高,1995年数据显示65-69岁组的养老金水平最高,在2002年数据中70-74岁组的养老金水平最高,2007年数据中75-79岁组的养老金水平最高。也就是说,在上世纪80年代后期退休的人员(即在上世纪20年代中后期出生的职工),在退休后的20年中其养老金相对水平一直处于高位,即高于比他们早退休的人员,也高于比他们晚退休的人员。
1926-1930年出生的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收入在四个年份中均处于高位,或者我们把时期范围拓宽,则于1922-1930年出生的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在各年均处于较高水平,这显示出养老金的收入分配存在着一种比较明显的“代次效应”。要解释这一代离退休人员为什么总是获得最高养老金收入,则需要进一步关注该组人群的主要特征。
离退休人员
收入分配的横向失衡
(一)养老金替代率的变化趋势
我们首先关注离退休人员与在职人员之间的收入差距问题。离退休人员与在职人员两个人群组之间收入差距的变化,不仅取决于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的变动,而且取决于在职人员工资收入的变动。本文通过计算城镇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替代率(编注:替代率是指劳动者刚退休时的养老金占退休前工资收入的比例来反映养老保险的给付水平。替代率较低,退休职工的生活水准低,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平衡容易维持;替代率高,退休职工的生活水准就高,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平衡较难维持,可能出现缺口。),来反映这两组人群之间的收入差异变化趋势。在替代率的计算中,最重要的是如何确定养老金与在职人员工资的比率,这里的工资既可以是狭义的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等),也可以是广义工资(工资以及各类津补贴),而在职人员既可以是全体在职职工,也可以是接近退休年龄的在职职工。
从四个年份四种不同定义的养老金替代率结果看,无论从哪一种替代率指标来观察,女性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替代率均低于男性,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养老金的性别差异程度比工资的性别差异程度更大。不过就各替代率在1988-2007年期间的变动情况而言,不同性别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替代率与离退休人员整体养老金替代率的变化状况相同。
从总体而言,尤其是从广义工资来看,2007年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替代率由之前的上升趋势转变为一定幅度的下降,这与中国2006年开始实行的工资改革有关。
(二) 离休人员与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差距
在退休金制度设定上,离休人员与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和增长机制有很大不同,从而造成了两个人群养老金的明显差异。在我们的调查数据中,只有2002年的数据对离退休人员加以了区分,因此我们只能利用该年的数据对离休人员与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差异进行分析。总体而言,离休人员养老金水平比退休人员高出71%,而就不同年龄组而言,随着年龄组的提高,离休人员与退休人员之间的养老金差异逐渐拉大。在最高年龄组即80岁及以上年龄组中,离休人员的人均养老金比退休人员高出了151%,而在60-64年龄组中,前者比后者只高出21%。
仅仅对不同年龄组中的离休人员与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进行比较,还缺少一定的可比性。因为大部分离休人员都曾就职于机关事业单位,因此我们需要根据他们退休前的就业单位性质加以比较。表1为不同性质单位的离休与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比较结果。从中可以看出,同是党政机关的离退休人员,离休人员与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差异最小,前者只比后者高出25%,而在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中两类人员的养老金差距最大,离休人员比退休人员高出了81%。
离休与退休人员之间养老金分配的横向失衡与中国的离退休制度有着直接关系。在外国,年老时只有退休的制度安排,而中国则有退休和离休两种不同的制度安排,即1949年10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且享受供给制或半供给制的干部人员享受离休待遇,此后参加工作享受相同待遇的干部人员则只能享受退休待遇。这种制度安排虽然可以对建国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给以较多的照顾,有其政治上的考虑,但在离休人员和退休人员之间的收入和经济利益带来失衡。这意味着一个人是1949年9月30日参加工作,另一个人是1949年10月1日参加工作,即使他们参加工作前的各方面条件相同,后来具有完全相同的工作经历和职务,前一个人的离休金比后一个人的退休金高出1/4 以上。由此可见,离退休身份的差异带来养老金差别是一种明显的横向收入分配不平等。
(三)不同性质就业单位之间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差距
在中国就业者中,一种最大的就业身份差别就是干部-工人的区分。在四年的CHIP数据中,只有2002年的数据包含了退休人员退休前的就业方面的信息。图2为6种不同性质就业单位退休人员退休金的相对差距,其中城镇集体单位的退休金是最低的,被设定为100,其他不同性质单位的退休金平均水平是相对于城镇集体单位的退休金而言的。不难看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金明显高于企业单位。如果不控制其他变量,党政机关的平均退休金比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高出近150%,比国有独资企业高出96%;同样事业单位的平均退休金比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和国有独资企业分别高出118%和72%。在其他各种条件相同的条件下,国家控股企业、国有独资企业和其他股份制企业的退休金显著低于党政机关30-40个百分点,而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的退休金则比党政机关显著低65%左右。可见,离退休人员所在单位性质的不同所带来的养老金收入的差异,是养老金收入分配横向不平等的另一种突出的表现。
更值得注意的是,近几年由于政府财政收入大增,带动退休公务员退休金的大幅度增加,导致了退休公务员退休金与企业退休人员退休金的巨大差距。2010年3月人民网上一篇文章提到“同是处级干部,在公务员系统退休可拿六七千元,但在企业退休却只有区区一两千元”。因而导致了“高达82%的网友认为,企事业单位和公务员养老制度实行 双轨制 非常不合理”。
(四)养老金收入分配横向失衡的其他方面
除却上述离退休状态与单位性质两个方面外,下面我们将利用对养老金收入分配的泰尔指数进行分解的方法,从性别、文化程度、是否党员、职业、行业、地区等六个方面,考察离退休人员内部的不同人群组对养老金收入不均等程度的影响。
养老金在性别、是否党员、地区之间的差异不明显,这三种人群组分类所带来的组间差距占总体差距的比重均不超过10%。而养老金收入分配在职业、行业和文化程度等三个方面,则体现出了较高的横向不平等程度。其中,不同行业的养老金组间差异在总体差距中的占比最高,接近1/4,离退休前在机关和社会团体工作的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收入水平最高,比养老金收入最低的制造业高出112%;其次是金融保险房地产、科教文卫等国有比重较大、具有行政垄断性的行业,这些行业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收入均比制造业和贸易、餐饮业等市场竞争程度较高的行业高出75%以上。可见,垄断因素对养老金收入的差异存在重要的影响。从职业分类看,职业间的组间差距占总体差距的比重超过了20%,单位及部门负责人的养老金收入最高,其次是专业技术人员、办事及有关人员、技术工人和非技术工人,并且单位及部门负责人的养老金是非技术工人的近2倍,这体现了职位和技能对离退休人员内部养老金收入分配的影响。从文化程度的角度,养老金收入有随着离退休人员文化程度的提高而不断上升的趋势,文化程度所带来的组间差距在总体差距中的占比也较大,达到了16%,最高学历组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收入比最低学历组高出了108%。
收入分配中纵向和横向
失衡的政策因素
(一)发展过程中的大起大落问题
上述纵向和横向失衡问题有许多是因发展过程中的大起大落造成的。长达20年的工资基本冻结显然同1958年大跃进的失败造成的三年经济困难和“文革”造成的经济困难有关联。众所周知,在上述20年期间,中国曾经发生过3年的经济负增长。那么,在这两次经济困难之间为什么有1963年的工资局部调整(提高)呢?这是因为,在大跃进造成的经济困难之后,实行了“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使国民经济有了一定程度的复苏,为调整工资提供了些许物质基础。遗憾的是:此后不久,又开展了“四清运动”和“文化大革命”运动,使经济再度陷入了困境。可见,经济困难是造成上述工资基本冻结带来的收入分配关系扭曲的根本原因。
住房价格的飙升显然是经济发展失衡在价格波动上的反映。经济发展不可能是一条直线,但如何防止急剧的波动,即防止所谓的大起大落,仍然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有国际专家认为,中国的地方政府过度地依赖土地出让作为收入来源,这等于剥夺了未来的市民可以从土地资产中获得的收入,并认为这是一颗“定时炸弹”,应尽快加以排除。如果这一评论是可取的,那么,既然今日的土地财政是剥夺了下一代人的收入,就又产生了另一个代际失衡的问题。
(二)政策演变中的连续性和协调性问题
人们常常说各项改革措施和各项政策应该配套。不过,人们往往是从横向的比较来看这种协调性的。实际上,政策和措施的这种协调性不仅表现为横向,而且还表现为纵向。具体来说,就是政策的发展变化要有一定的连续性。1985年的工资改革显然同先前的工资改革(1956年的工资改革形成了改革开放以前工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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