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发改委网站6月28日通知,自2013年7月10日起,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将调整,居民用天然气价格不作调整。调整后,全国平均门站价格由每立方米1.69元提高到每立方米1.95元,比原均价提升18%。
发改委此次调整了提价规则,将天然气分为存量气和增量气进行调整。通知称,存量气门站价格每立方米提价幅度最高不超过0.4元,其中,化肥用气最高不超过0.25元。增量气门站价格按可替代能源(燃料油、液化石油气)价格的85%确定。
存量气是2012年实际使用的天然气数量,增量气是新增加的天然气数量。2013年调价涉及的存量气数量为1120亿立方米,增量气数量预计为110亿立方米,两者的比重分别为91%和9%。
通知还指出,天然气价格管理由出厂环节调整为门站环节,门站价格为政府指导价,实行最高上限价格管理,供需双方可在国家规定的最高上限价格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价格。门站价格适用于国产陆上天然气和进口管道天然气。
发改委表示,此次调整提价规则的原因是希望以增量气带动存量气价格调整,有利于降低方案实施的难度和阻力。由于存量气数量和用户是固定的,2012年1120亿立方米消费量的用气单位已经全部登记造册锁定,加之天然气无法任意流通,在存量气价格没有调整到位的过渡期间,不会出现存量气和增量气资源串换等问题。
据《北京商报》报道,卓创资讯天然气分析师王晓坤认为,本次天然气定价已经很明显地朝向“市场净回值”和阶梯定价两者合一的模式发展,市场净回值的公式有可能将进一步加入系数。
据悉,此前广东、广西的试点方案即是将现行以成本加成为主的定价方法改为按“市场净回值”方法定价。
自2005年以来,国产陆上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已进行过三次上调。根据中石油经济技术研究院的提供的数据,2012年1至11月,我国进口管道气到岸均价为每立方米2.46元,进口气价与销售价持续倒挂,未来仍存在调价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