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北京警方证实李双江之子李某案已侦查完结,进入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报道还称,2月17日晚,李双江之子李某与另4个男孩一起,在五道口一酒吧内将一醉酒女孩带到湖北大厦一间房,轮流与女孩发生性关系。报道一发出,“轮流发生性关系”成为网上热词,网友惊呼“李双江之子李某案发生逆转”。
“是涉嫌强奸罪,非轮流发生性关系。”据媒体报道,北京警方昨日表示,警方从未有“轮流发生性关系”一说。
据《法制晚报》昨日报道,在经过北京市海淀警方近三个月的继续侦查后,李双江之子李某等人涉嫌强奸案目前已进入检方审查起诉阶段。
2013年2月17日晚,李双江之子李某和4人在五道口一个酒吧的聚会上,将一位已经醉酒的女子带至湖北大厦开房。
2月19日,海淀警方接到该女子报案:称2月17日晚在湖北大厦遭李双江之子李某等5人轮奸。2月20日,警方将5名涉案人员抓获,此后,5人因涉嫌强奸罪被刑事拘留。3月初,警方向检方提请以涉嫌强奸罪对5人批准逮捕。后经海淀检察院未成年案件检察处审查后,依法予以批捕。
报道称,此后,海淀警方继续侦查,一直持续到6月才完结。
3月19日,李某的母亲梦鸽正式指派北京市陆通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薛振源为李某进行辩护。
然而薛振源日前表示,“因案情发展需要,根据双方协商,自己已经退出对此案的代理”。有媒体报道,双方解除合同的原因是“梦鸽要求较高”。
据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唐新波律师介绍,该案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检方如果认为有必要进行补充侦查,可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