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江苏频道南京6月28日电 本网从全国第二届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区)表彰会上获悉,南京栖霞区、徐州铜山区、常州新北区、苏州吴中区和南通崇川区荣获第二届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区)称号,无锡市获得全国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先进地级市称号。江苏省国土资源厅被评为“第二届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区)创建活动优秀组织奖”。
近年来,江苏积极实施集约优先战略,把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作为“深化产业结构调整、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坚持以科学规划引导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以经济杠杆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以定额标准倒逼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以严格管理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以激励机制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积极探索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新举措、新机制,有效破解资源瓶颈制约,促进了资源集聚高效利用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苏州市吴中区以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为原则,按照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转型升级的要求,重点实施了“百矿整治”、“千企升级”、“万亩集聚”——“百千万”工程,提高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取得了良好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常州市新北区以创建活动为抓手,坚持以用地方式转变促进经济社会转型发展,以推进用地结构整合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着力实现国土资源利用管理思路的转变,从根本上推动城市发展模式的转型, 走出了一条适合新北区区情的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高新”之路。(张鸿)
(原标题:江苏6市(区)荣膺全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