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天津、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部属各单位,部内各单位,有关中央交通运输企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五四讲话精神,共青团中央、全国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于近日印发了《关于开展“我的中国梦”青年文明号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中青联发[2013]9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周密布署,统筹安排。根据《通知》要求,结合交通运输行业青年活动特点和窗口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符合本单位的活动方案,明确活动目标、任务、步骤和措施。
二、广泛宣传,营造声势。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与各类媒体的沟通、联系,营造宣传氛围。充分利用横幅、宣传栏、网站、微博、手机报等媒介,坚持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广大青年喜闻乐见的方式,全方位、多角度地对本系统青年文明号“我的中国梦”主题实践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在全社会展现青年文明号“敬业、协作、创优、奉献”的精神内涵。
三、创新载体,培树品牌。以先进典型培树为引领,弘扬交通精神;以品牌创建活动为载体,提升社会形象。在青年文明号“我的中国梦”主题实践活动中,把交通精神和职业道德作为“我的中国梦”的实践主体,在交通运输建设、管理运营服务、技术改革创新等重点领域树立典型品牌,教育引导青年干部职工从身边小事做起,从身边典型学起,营造行业良好社会形象,增进社会公众对交通运输行业核心价值的理解和认同。
活动期间,请各青年文明号集体及时报送活动信息(文字、照片、视频)。活动结束后,请各单位将活动总结报部政法司。
联系人:俞冰清 方建敏
电 话:010-65293752 010-65292607
传 真:010-65292608
邮 箱:jtbwmb@126.com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13年6月17日
(原标题:交通运输部办公厅转发共青团中央全国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关于开展“我的中国梦”青年文明号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行风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