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至
长江商报消息 本报讯(记者 周舜尧)昨日,武汉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草案)》,当天,条例(草案)在武汉人大网站上全文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修改意见。
关于绿化补偿费,条例(草案)规定,建设工程配套绿地确因条件限制达不到规定标准的,经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可适当降低比例,修改意见要求明确这一比例不得低于规定标准的70%。此外,所缺少的配套绿地需缴纳的绿化补偿费按“土地市场价值”征收,而非“土地基准地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