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2年11月至2013年3月,审计署对文化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文化部本级和所属信息中心等6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文化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30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文化部2012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483452.69万元,文化部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386245.85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97206.84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件1。
本次审计文化部本级及所属单位201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203457.11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42.08%。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7919.89万元,全部为当年问题;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71840.73万元。上述问题对文化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文化部及此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2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对以前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进行了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