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香港6月23日电 香港特区政府财政司司长曾俊华23日撰写题为《联储局退市部署与香港楼市》的博客文章。他在文中指出,有议员提出香港人成立的香港公司(简称“港人公司”)应获豁免“买家印花税”,这个建议绝不可取。
曾俊华认为,有关的豁免建议,即使加入一些限制股份转售的条款,仍会增加以“港人公司”名义购买物业的诱因,削弱“买家印花税”、“额外印花税”、“双倍印花税”、以及政府日后在有需要时再推出的印花税措施的效力。在超低息和资金泛滥的环境仍然持续、楼市供求仍然紧张的情况下,接纳这个建议将给市场非常错误的信息,以为政府“放软手脚”,很可能令好不容易才稍为冷却的楼市,再次炽热起来。
曾俊华指出,绝大多数香港市民置业自住皆用个人名义购买物业,以公司名义置业自住的只占少数。选择以公司名义购买物业,主要是因为可以得到一些资产管理上的便利。在“买家印花税”下,选择以公司名义置业的成本的确会有所增加,但这措施对并不存在不公平。
(原标题:曾俊华:“港人公司”豁免“买家印花税”建议绝不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