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首个慈善组织第三方监督机构——广州市慈善组织社会监督委员会(下简称“慈监会”)19日成立,首届15名委员全部由非公职人员担任,强调独立性,以应对困扰中国慈善事业的信任危机。
除了对广州地区各类慈善组织的募捐活动、资金使用管理及信息公开等情况进行监督,慈监会还有为政府和慈善组织提供咨询意见的职能。
“这是在‘郭美美事件’之后,广州慈善事业迎难而上、开拓创新的一个举措。”广州市民政局副局长易利华在慈监会的成立会议上说。
“郭美美事件”给中国红十字会带来的负面影响至今仍未消除,也让众多带有官办性质的中国慈善组织遭遇了前所未有的诚信危机。
易利华向媒体通报了慈监会的筹建情况:慈监会依据《广州市募捐条例》、经广州市政府同意、由广州市民政局组织成立,但其成员没有公职人员。
“我们不用看聘请单位的脸色,结构超脱,与被监督的组织没有利益关系。”19日刚刚当选的慈监会首任主任委员陶子基说。
陶子基曾历任广州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我从领导岗位上退下来已经一年多了,目前没有兼任任何企业和组织的职务。”他特别强调了自己的“独立”身份。
中山大学中国公益慈善研究院执行院长朱健刚当选了慈监会副主任委员,他认为,在慈善组织的发展中自律、他律和政府监管同样重要。
“红十字会在进行很艰难的改革,这是很不容易的。”朱健刚说,“而广州政府邀请成立第三方机构对所有社会组织进行监督,也是一种具有战略意义的新的组织成立方式。”
慈监会委员的工作为志愿性质,不因履职领取报酬。
根据《广州市募捐条例》,广州市民政局具体负责了慈监会的筹建工作,并将在未来为其提供场地和经费保障。民政局表示,慈监会在审议通过其章程后,将在法律框架内依章程独立运作,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的干预。监委会独立开展调查工作,可自主决定调查的对象、内容、方式、时间,独立发布调查报告。
“我们要有自己的观点和声音。”朱健刚说:“我们会努力聆听各方的意见,然后做出我们自己的判断。”(记者赖雨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