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为顺利开展专项调查工作,根据各企业第一次上报调查资料存在报送所属期不一致、填报项目不全、报送时间拖延等情况,对调查资料的内容、报送时间和填报要求予以明确,请各企业给予支持和配合。
一、调查资料报送时间
每月15日前(含15日)报送调查资料。
二、调查资料包括的内容
(一)表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企业情况表》
(二)表2《2013年 月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调查跟踪企业情况表》
(三)表3《2013年1- 月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调查跟踪企业情况表》
(四)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税款所属期与会计报表一致)复印件
(五)税款所属期会计报表复印件
(六)营改增试点政策对企业影响的简要分析或情况说明。
三、调查资料报送要求
(一)表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企业情况表》所填报的数据,采用税款所属期会计报表财务数据和截止月末累计的财务数据。
如6月15日前(含15日)上报数据,应与6月份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数据和5月份会计报表数据一致。并按表上要求,分别计算出5月份和1-5月累计税负增减,以后各月依此类推。
(二)表2和表3要结合实际情况填报相关内容,确保数字真实、准确,不得空项,如无数据填“无”。
(三)每月报送报表的同时,请务必报送1份营改增试点政策对企业影响的简要分析或情况说明。具体内容:
1、企业基本情况、纳税情况;
2、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情况;
3、超税负申请财政补贴情况;
4、改革对企业所带来的影响,包括企业成本、收入、利润变动情况等;
5、税负变化情况(同比和环比)、出口服务免税和零税率免抵退情况;
6、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情况;
7、试点政策在不同地区执行中是否存在差异,具体差异情况及其原因;
8、其他情况。
(四)请将电子文档和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各报送1份,请优先报送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可通过电子邮箱报送,电子邮件要注明单位全称;纸质材料可选择自送、快递等报送方式。请选用最方便快捷的方式,第一时间报送,勿拖延时间。
(五)为便于工作联系,请确定一名联系人,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手机、座机)、邮箱、QQ号。
专员办邮箱:zybsc2013@163.com
邮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琼州道101号
邮编:300203
联系电话:022- 83818363 83818160 83818093
特此通知。
天津专员办
二〇一三年六月六日
附件:
1、表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企业情况表》
2、表2《2013年 月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调查跟踪企业情况表》
3、表3《2013年1- 月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调查跟踪企业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