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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站为何难撤?
一天收益300万
该段高速路2005年每天车流量12.6万辆,以平均一辆车10元计算,每天收费126万。
现在车流量超过30万,仍以10元一辆计算,每天至少300万元。
早报讯 京港澳高速到今年已经收了25年的费了,不仅贷款还完了,而且每年还有大把的盈余,但是它还要再收17年的费。
据央视报道,京港澳高速原名京石高速,是北京市的第一条收费公路。1987年11月,在仅一期工程建成尚未全线贯通的情况下,京石高速就开始向过往车辆收取通行费。至今京港澳高速北京段已经收费超过了25年。对于每天要往返于京港澳高速的人来说,高速费已经成为一笔不小的负担。
增加22年收费期
北京市民徐宝欣今年74岁了,是一名律师,他曾作为北京市丰台区人大代表,最早在1990年就提出过“停止京石高速收费”的建议,在此后的20多年里,徐宝欣一直都在呼吁,但京石高速收费却从来也没有停止过。
记者了解到,京石高速原来是政府还贷的高速公路,高速收费只能用于偿还贷款、集资款和必要的养护费支出,按照规定最长的收费年限是20年,但在1999年,北京市政府把京石高速的经营权转给了首发公司,收费期限一下子延长到了2029年。原本应该在2007年停止收费的京石高速,这样一下子就增加了22年的收费期。
市民李淑媛曾是北京市的人大代表,从1992年她就开始提议要取消京石高速北京段的收费。2005年,李淑媛等北京市人大代表曾向市审计局提出建议,要求对京石高速的贷款数额、还贷时间、收费数额及用途等情况进行审计。3个月后,北京市审计局出具了一份审计报告,这份报告显示,京石高速公路从1987年11月至2004年12月共收取通行费17.92亿元,加上转让股权的1.45亿元收入,收入总计19.37亿元。除去偿还贷款本息5.33亿元、养路费支出4.61亿元和给北京经济发展投资公司的产权分成3.58亿元。截至2004年底,京石高速共实现收费盈余5.86亿元。
根据规定,政府还贷公路收取的通行费只能用于偿还贷款、公路养护和相关机构的正常开支等,不允许挪作他用。而且贷款一旦还清应立即停止收费。但就在1999年,北京市组建了首发公司,并将京石高速的经营权突然转让给了这家公司,成为了一条重新开始计算收费期限的经营性收费公路。审计报告显示,在2000年,京石高速就还完了所有的贷款和利息。李淑媛质疑转让京石高速收费权完全就是为了延长收费期限。而延长收费期限,则意味着会给北京市和首发公司带来相当可观的现金收益,因为在2005年时,每天京石高速杜家坎收费站的车流量就已经达到了12.6万辆。
李淑媛表示,最大的阻力是收费的收益太大了,钱太多了。以每天12.6万辆,平均一辆车10元,每天收费126万元。2005年每日车流量12.6万辆,现在每日车流量算30万辆,收费站就像印钞厂一样。
高速或将永远收费?
目前,正在征求意见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正案让李淑媛看到了改变这一现状的希望,在这个修正案中,规定转让政府还贷公路的收费权,不得提高收费标准,而且申请延长收费期限也不能超过5年。
但在《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正案征求意见稿中,有这样一项内容,就是高速公路还贷、经营期满后,高速公路仍可按满足基本养护管理支出需求的原则收取通行费。专家表示,这就意味着为高速公路的“无限期”收费留了一扇后门。
北京交通大学交通运输学院教授贾顺平表示,因为每条公路其实都是需要养护的,养护一直要到这个公路废弃不用的时候,这意味着这条公路可能一直会收费收下去。
上海交通大学经济学院执行院长陈宪表示,高速公路的收费和普通公路一样计入燃油附加,不要再去设卡,每次通行的车辆收养护费,这将大大降低高速公路的通行效率。
专家质疑,这部修正案体现的仍然是“重建设、轻管理”的政策取向,而这有可能导致地方政府或投资运营企业严重依赖“收费还贷”、收费养护,甚至不惜把不合理的收费合法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