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中汽协明确反对,称无助于减少污染
近日,多部委酝酿向机动车征收排污费,并优先将占机动车保有量11%但排放量占86%的重型汽车纳入环保税征收范围。对此,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明确表示反对,称此举无助于减少排污。
重型汽车纳入征收范围
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送审稿)》(简称“环保税法送审稿”)向相关行业协会征求意见。尽管送审稿规定车辆行驶排放的应税污染物和二氧化碳免征环保税,但财政部等多个部委在立法说明文件中提出:“应实施对其征收排污费,并优先将占机动车保有量11%但排放量占86%的重型汽车纳入环保税征收范围。”
中汽协称汽车税收已经很重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秘书长董杨秘书表示不赞成再加汽车的税负,称无助于减少污染。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常务副会长沈进军也表示,在公共交通系统无法普及时,征收排污费并不能减少机动车保有量和出行量。由于大型城市的汽车消费存在刚性,无论是限行、限号、限购、限签还是开征汽车排污费,都无法让城市的天空变蓝。
沈进军表示,从消费税到车辆购置税再到车船税,压在汽车上的税费负担已经很重了。
■ 观点
开征排污费符合
“污染者付费”的国际惯例
“开征汽车排污费,符合国际通行的“污染者付费”原则。”为了减少改革阻力,财政部财科所税收政策研究室研究员许文建议,一是将上收的汽车排污费用于补贴公共交通系统,或设立节能和新能源汽车专项资金。二是将开征汽车排污费与其他领域的结构性减税措施同步推进,在不恶化企业运营环境的前提下,逐步实现税制的绿色化。
■ 数据
全国186个城市
PM2.5 浓度超标
2012年,地级以上城市中,43个城市二氧化氮年均浓度超标,占13.2%;186个城市PM2.5 浓度超标 ,占57.2%。这两种污染物的排放源都涉及机动车。 机动车的氮氧化合物派排放量占到了全国的1/3以上,是空气中PM2.5的主要载体。
据中国之声、经济参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