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郑州6月5日电(记者方栋 桂娟)日前,中国首家涉外商事社会法庭在河南省郑州市挂牌成立,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表示,此举将为涉外商业纠纷的当事人提供更高效、优质的争议解决方式,并更好地维护中外客商的合法权益。
记者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社会法庭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河南省委员会和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共同推出,负责处理涉及国际经济、国际贸易、投资、金融、技术转让等领域的涉外商事纠纷;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社会法庭调处的其他涉外商事纠纷;人民法院诉前委派或诉中委托的涉外商事纠纷。
据悉,首批8名精通国际商事、法律的社会法官已获得了聘用,他们将主要依靠法律、国际规则、国际惯例和国际交易习惯等解决纠纷。
中国贸促会副会长董松根表示,河南省涉外商事社会法庭是中国首家,也是河南首创,既是解决涉外商事纠纷的一种创新和探索,也是维护外商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
张立勇认为,涉外商事社会法庭的成立有助于形成司法审判与专业调解互相配合、共同化解社会矛盾的合力,为涉外纠纷当事人提供低廉、高效、优质的争议解决方式,树立外商投资的信心。
据了解,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将采取多种形式帮助社会法官提升依靠法律法规、国际规则和交易习惯等调处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技巧。
(原标题:中国成立首家涉外商事社会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