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北京市委组织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发布《北京市2013年公开招聘聘任制公务员公告》。该公告称,北京将面向全国公开招聘6名聘任制公务员。
此次6个聘任制公务员职位包括:北京市科委的国际技术转移高级主管和中意技术转移高级主管各1名;北京市交通委的交通运行监测技术高级主管和城市交通决策支持高级主管各1名;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的生物医药产业高级主管和新区临空经济区建设高级主管各1名。
此次招聘分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测评、考察、体检、公示、审批、办理聘任等环节。6月4日起相关人员即可报名。
根据公告,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任关系,明确聘任期内的岗位职责、工作目标、工作任务以及相应待遇。聘任制公务员实行合同制管理,按照国家政策实行协议工资,聘任合同期限为2至3年,试用期为3个月至6个月。
这是北京首次面向全国招聘聘任制公务员。据《新京报》6月4日报道,这6个职位的年薪将不低于20万元。聘任人员将依据岗位职责和工作目标,进行绩效考核,重点考核其完成聘任合同确定的工作任务情况,考核不合格的将被解聘。
各地招聘聘任制公务员的情况
2006年年开始实施的《公务员法》规定,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实行聘任制。中组部、人社部2011年印发了《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试点办法》。
按照《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试点办法》,聘任制公务员,是指机关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工资经费限额内,经中央或者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以合同形式聘任、依法履行公职、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目前,我国的普通公务员主要是委任制的公务员。委任制公务员,是指由任免机关在其任免权限范围内,直接确定并委派某人担任一定职务而产生的公务员。
2007年,深圳开始公务员聘任制改革试点。2007年11月,深圳首次公开招聘聘任制公务员,共有31个职位招41人。而据《南方日报》2012年4月报道,2010年1月1日起,进入深圳市行政机关的公务员全部实行聘任制,聘期一般为3年。
深圳的聘任制公务员与委任制公务员的差别主要体现在:聘任制公务员实行合同管理,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同时政府为其缴交职业年金;聘任制公务员中途离开机关到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其社会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可以随之转移,使公务员流通的渠道更为畅通。
据《南方都市报》2012年9月报道,深圳行政机关公务员人数目前达3万余人,在聘的聘任制公务员近2000人,所占比例约为5%。深圳争取2年内使聘任制公务员所占比例达到10%以上,即总数达到4000多人。
2012年以来,河南省焦作市、广西防城港市、厦门等地方也陆续开展了聘任制公务员试点。
其中,在福建省,2012年,厦门、漳州、平潭综合实验开发区一起被该省公务员局选定为公务员聘任制工作试点地区。
2012年,厦门首次招聘了5名聘任制公务员,分别涉及厦门市市政园林局、市建设与管理局、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市公安局等部门,这5人平均工资上万元。漳州在2012年也招聘了两名聘任制公务员,工资为每月6000元。
专家称不用全部公务员岗位都实行聘任制
前述《新京报》报道称,“北京尝试公务员聘任制,具有示范作用和积极意义。”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表示,按照发达国家的经验,聘任制公务员的比重是在不断扩大的。其积极意义在于打破了传统公务员终身制“铁饭碗”,建立了流动机制,相当于借鉴了市场化管理模式。
汪玉凯称,随着社会发展,对政府专业化要求不断提高,在某些专业领域,一般公务员不具有相应的专业背景,很难胜任。
《京华时报》5月20日报道称,国家人社部人事科学研究院公务员管理研究室主任梁玉萍认为,公务员聘任制使得公务员选拔得以多样化。略高的薪酬、较短的任期,更能激励聘任制公务员工作积极性。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彭剑锋则表示,聘任制公务员可以把市场机制引入公务员队伍,对打破干部终身制有极大帮助。不仅如此,聘任制公开招聘的方式,也使公务员任用过程更透明,更有利于社会监督;可以使一些权力较大的岗位不再长期集权在个别人手中,无疑能起到预防腐败的作用。
不过,多位专家也提出,不用全部公务员岗位都实行聘任制。
汪玉凯认为,并不是所有岗位都适合“聘任制”,主要是两类岗位比较适用,一是专业性强的岗位、二是执行类非决策性岗位。
梁玉萍表示,鉴于不少公务员岗位仍要求具备一定稳定性和持续性特点,因此预计聘任制公务员和现有普通委任制公务员将无法互相代替,必须长期共存;应将聘任制公务员和现有普通委任制公务员的比例逐步调整到最佳状态,最大限度调动公务员工作的积极性,提升其效率。
汪玉凯还提出,聘任制公务员在职时的社保待遇应与其他公务员相同,在工资方面应稍高于普通公务员,这样才能更好激发聘任制公务员的工作激情。我国还应该以聘任制公务员的扩面推行为契机,加快养老金双轨制的并轨,这既利于社会公平,也能使普通公务员和聘任制公务员的退休待遇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