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深圳6月4日电(记者冯璐 廖婷婷)近期,北京、深圳、河北等多地相继出台规定整治行人闯红灯现象,从违规重罚100元到穿“绿马甲”协助值勤,各种治“闯”招数齐上阵。对此,专家认为,治理行人闯红灯应在处罚方式多样化、交通设施人性化等方面加以完善,更重要的是通过执法常态化推动行人养成遵守交通规则的习惯。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夏正林说:“全国多地出台规定整治行人闯红灯,深层原因在于中国 汽车社会 加速发展过程中带来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行人 凑够一撮 就不顾红灯绿灯的 中国式过马路 ,正是早期 汽车社会 下行人路权意识淡薄和交通管理乏力的表现,其中牵涉社会、文化、法律等多方面因素。”
夏正林认为,行人闯红灯高发的关键问题在于“运动式”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早就规定,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但在现实生活中,针对行人违规的罚款并未真正“落地”,更没有实现执法的常态化,这种“飓风”式整治的结果是“治标不治本”。
公民教育缺失也是“闯红灯”屡罚不止的原因之一。深圳当代社会观察研究所执行董事刘开明表示,在行人过马路等遵守社会规则等方面,中国还没有建立起与成熟工业社会相配套的社会行为规则,人们也没有形成遵守规则、崇尚法制的文化心理习惯。因此,在中国治理行人闯红灯的行为,更主要的还要加强对公民的教育。如制作一些相关的纪录片进行反面教育,投放公益广告对行人形成潜移默化的影响等。
夏正林建议,处罚方式应尽可能多样化,如强制违反交规者实行社区服务、运用舆论力量扩大宣传教育的效果、将违规写进公民不良信用记录等。
同时,红绿灯时间分配、人行天桥等交通设施的设置也应该更加人性化。受访专家提出,首先是红绿灯时间分配更加科学,增加等待区域的遮阳设施等,此外还应尽可能实现人车分离,合理设置人行天桥和地下通道等。
“治理 中国式过马路 ,提高闯红灯违法成本的思路是正确的,但法律的施行不可能立竿见影,更有待于对人们行为习惯的塑造,继而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夏正林说,“各地的重罚措施,是希望能引起公民的注意,逐渐扭转错误的行为习惯,这是将纸上的法律真正渗透到行人的现实生活中,需长期坚持方能见效。”
(原标题:从罚100元到穿"绿马甲"协勤 如何走出"中国式过马路"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