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5月30日,有网友在微博上爆料称,辽宁省鞍山市警察协会向理事发放特权牌照,要求执勤交警在遇到持牌车辆时给予多项“特别关照”,包括可不受交通管制、信号灯、警方盘查等限制。对此,鞍山市公安局回应牌照属实,并表示鞍山市警察协会发放牌照未经市公安局批准,该局在网友曝光后已责令鞍山警察协会将此证照全部收回;相关责任人因违反警察协会工作章程和有关法律,已被责令引咎辞职。
5月30日16时许,网上出现“鞍山市警察协会发放特权通行证”信息。鞍山市公安局当晚第一时间展开调查。现查明,5月30日14时,主持警察协会日常工作的专职副主席李长久和专职秘书长李红旗主持召开日常会议(市公安局兼职理事均未参加会议)。会后,两人未经市公安局和所属部门以及警察协会同意,擅自向与会人员发放自制的印有“鞍山市警察协会”式样的“通行证”。
鞍山市公安局获悉此信息后,立即责令市警察协会不得使用并全部收回“通行证”。同时,迅速将初步调查结果向广大网民回复。5月30日19时许,擅自发放的“通行证”已全部收回销毁,且未实际使用。警察协会李长久、李红旗这两名相关责任人因违反警察协会工作章程和有关法律,未向市局请示,擅自印制和发放无效证照,造成严重影响,已被责令引咎辞职。
鞍山市公安局主要负责人表示,鞍山市局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纪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进一步处理。鞍山市公安局将引以为戒,自检自查,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对市警察协会的整顿和管理,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