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在房屋交易时签订“阴阳合同”,为当事人规避交易税费提供便利,“我爱我家”被取消网上签约资格。记者昨日上午获悉,北京市朝阳区房管局对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开出处罚决定书,并处3万元的罚款。
“我爱我家”副总裁胡景辉昨日上午在接受采访时称,他本人尚不知情,但他称房屋买卖目前仍可以通过该公司进行正常的网上签约。
朝阳区房管局的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2年11月20日,该局行政执法人员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案件线索,依法向“我爱我家”调取2012年7月与卖房人黄某和买房人孙某签订的《居间服务合同》,另外还包括黄某、孙某于同年7月1日及8月23日签订的两份《北京市存量房房屋买卖合同》。
房管部门经调查发现,“我爱我家”为上述房屋买卖双方提供了经纪服务,双方当事人签订的两份房屋买卖合同就同一房屋约定了不同交易价款。这就是俗称的“阴阳合同”。
在房管部门调查过程中,“我爱我家”对这些合同予以确认,并承认是为交易当事人规避交易税费提供了便利。
朝阳区房管局认为,“我爱我家”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决定将“我爱我家”的上述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取消该公司网上签约资格,并处罚款3万元。
在处罚决定书中,所指的处罚对象是“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刘田”。据《法制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