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22日 来源:山西专员办
作为第一个设置纪检组长并且由副监察专员兼任的专员办,山西专员办按照财政部党组和驻部组局部署,着重从四个方面扎实推进纪检监察工作。
一、坚持与业务工作有机融合。山西专员办通过学习部党组巡视组反馈意见、查阅近三年民主生活会记录以及全员谈话等方式,全面掌握全办基本情况及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同时,实地走访太原特派办、太原海关、山西国税局等9个中央垂管基层单位,调研其纪检监察工作运行方式,了解对专员办工作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明确由副监察专员兼任纪检组长:作为副专员,按照《财政部专员办工作规则》第二章等规定,协助监察专员分管两个业务处和后勤服务中心;作为纪检组长,根据《党章》等规定,负责对全办干部职工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分管机关党委。纪检组长既能够在全员和全部工作范围内,行使纪检监察职权,又能够同步抓好分管的业务工作及党风廉政建设,较好地推进业务工作与纪检监察工作有机融合。
二、构建纪检监察组织体系。由于专员办纪检组长暂未下设办事机构及工作人员,专员办积极改选6个党支部并成立支部委员会:设立组织委员兼纪检委员1人,负责本处室纪检监察工作,接受机关党委领导;设立宣传委员兼青年工作委员1人,负责本处室青年工作,并且以这6名青年工作委员为主,组织全办19位40岁以下的干部职工及临时聘用人员选举成立第一届“青年工作委员会(机关团委)”,在机关党委领导下开展青年工作。通过这种方式,在增强机关党委执行力和凝聚力的同时,同步增强了纪检监察力量,构建起在办党组领导下,由纪检组长分管的以机关党委为枢纽并且辐射到各个党支部的纪检监察网络体系。
三、强化纪检监察制度建设。一是廉洁从政“十不准”制度。由机关党委直接将该制度及固定举报电话方式寄送各被监管单位,提请其监督执行。二是监督检查“三公开”制度。在被检查单位醒目位置张贴“公告”和“十不准”,公开专员办检查组开展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公开向检查组反映被检查单位相关问题的基本方式,公开向纪检部门反映检查组勤政廉政情况的基本方式,并且纪检部门在签发“公告”、检查进点、事中抽查、事后回访、审理处理等各个环节全面介入。三是廉政情况调查回访制度。采取发放“检查工作廉政卡”、“廉政问卷调查表”以及专项调查等方式,对财政部统一部署和专员办安排的专项检查工作全覆盖回访,对日常监管工作有针对性回访。四是廉政谈话制度。采取任职谈话、警示谈话和诫勉谈话三种类型实施。五是试行内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处级干部的报告事项上报财政部,同时报办党组备案;处以下干部(含后勤服务中心领导及党员)报告事项上报办党组。六是廉政档案管理制度。由机关党委统一建立并管理处以下干部的《廉政档案》。
四、探索纪检监察新方式。一是推进勤政与廉政教育日常化,组织开展专题学习《财苑警示录(五)》、专题讨论效能监察等系列活动,在春季集训、查前培训时由纪检组长主讲勤政廉政教育课。二是试行内部执法监察,以落实财政部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为切入点,将办机关和后勤中心“三重一大”事项纳入纪检监察范围,实行动态监督与回访。三是试行行政效能监察,经党组扩大会议讨论确定“三严”原则:严明政治纪律,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办事效率,重点防治在财政监管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跑风漏气”及“放水”等问题;严格绩效管理,强化对业务工作、内部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的督办与考核,重点整治效率低下、“庸懒散奢”等现象,在后勤服务中心率先建立绩效管理制度,试行末位淘汰。
(原标题:山西专员办:四项措施深化纪检监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