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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记者 张喆
历时7年,中国成功获得北极理事会正式观察员国地位,未来在北极问题上的发言权得以加强。
北极理事会昨日在瑞典北部城市基律纳召开的第八次部长级会议上,来自5个北欧国家、美国、加拿大及俄罗斯的部长级官员一致同意,批准中国、日本、韩国、新加坡、印度、意大利6国成为该组织正式观察员国,使得被称为“北极俱乐部”的北极理事会的正式观察员国增加到12个。正式观察员国可以参加所有会议,但是不能参加部长级会议,没有决定权。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洪磊昨日表示,中方对北极理事会接受中国成为正式观察员国的决定表示赞赏和欢迎。中国一贯支持理事会的宗旨和目标,承认北极国家在北极地区的主权、主权权利和管辖权以及在理事会的主导作用,尊重北极地区土著人和其他居民的价值观、利益、文化和传统。理事会上述决定将有助于中方在理事会框架内与有关各方就北极事务加强交流与合作,为理事会工作做出贡献,促进北极地区的和平、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中国海洋大学北极问题学者孙凯表示:“北极变化与中国息息相关,中国作为负责任的大国,应当积极参与北极治理机制的构建进程,加强中国北极利益共同体在政治、经济、学术、贸易等方面的构建,在实现北极地区有效治理的基础上,进一步实现和扩展中国在北极的国家利益。”
受新“观察员规则”限制
北极理事会1996年9月在加拿大渥太华成立,成员国包括芬兰、瑞典、挪威、丹麦、冰岛、加拿大、美国和俄罗斯,宗旨是保护北极地区环境,促进这一地区在经济、社会和福利方面的持续发展。北极理事会每两年举行一次部长级会议。成立之初曾被媒体称之为“无人关注的地区论坛”,但随着全球变暖,北冰洋夏季冰面大幅缩减,以及人类对北极资源开发能力的提升,众多北极外国家希望加入北极理事会,争取在北极各行为准则讨论过程中增加话语权。
北极理事会对接纳观察员的条件、观察员义务和权限做了相当苛刻的规定:一个国家要想成为观察员,就必须承认北极沿岸国家在北极的主权和管辖权,只有北极八国可以确定世界各国在北极的行为准则,其他国家必须遵守这些准则,而观察员国的权益则只限于拨款保护北极生态、科学考察等。此前只有6个非北极国家成为正式观察员国,分别是:法国、德国、荷兰、波兰、西班牙和英国。
孙凯指出,中国在成为正式观察员国后,自动享有参与理事会的权利,同时拥有发言权、项目提议权,还可参与到理事会下的5个工作小组,即北极监督和评估计划(AMAP);北极动植物保护 (CAFF);紧急、预防、准备和反应(EPPR);保护北极海洋环境(PAME)以及可持续发展(SDWG)工作小组。
中国2006年开始申请北极理事会的正式观察员国地位,是此次批准6国中最早的。2007年,中国成为该组织“特别观察员国”,享有同样身份的还有欧盟、意大利、日本和韩国。2012年4月,中国再次申请成为北极理事会的正式观察员国。
据悉,8个理事国在14日进行了激烈辩论,中国是申请加入名单上最有争议的名字,但它的候选身份获得所有北欧国家的支持,而俄罗斯与加拿大在辩论中曾表示不同程度的反对。虽然最后中国等国获得批准成为正式观察员国,但将受到一份新制定的“观察员规则”限制,这份规则包括了俄罗斯和加拿大的一些要求。此外,欧盟还需在与加拿大谈判解决有关欧盟对加海豹制品制裁的问题后,才能再次申请正式成员国地位。
上海政法学院海权战略与国防政策研究所北极问题学者赵雅丹指出,俄罗斯与加拿大虽都在不同程度上反对中国加入理事会,但理由是不一样的,“加拿大其实并非针对中国,而是担心随着北极理事会机构的扩大,出现类似欧盟理事会的窘境,各国之间协调越来越困难,理事会议程主题变得不明确。”
俄罗斯《生意人报》日前发表文章称:“还在不久前,北极之争仅限于北极理事会成员国之间。现在已有更多的国家想参与这场争夺。俄罗斯不想让新的玩家加入这场游戏。”不过,在北极理事会正式宣布中国等国成为正式观察员国后,俄外交部长拉夫罗夫当日表示,俄欢迎中国等6个国家成为北极理事会正式观察员国。
北欧五国的对华支持态度是中国此次成功“晋级”的重要原因,中国极地研究中心极地战略研究室主任张侠分析,“北欧国家认为中国的参与是积极和正面的力量;而中国也意识到了北欧在气候变化研究与可持续发展合作中的示范作用,加大了政治、经济和科技资源投入。近年来,双方国家领导人互访频密,带动了科技、贸易等领域合作的迅速发展。”
主持这次会议的瑞典外交大臣卡尔·比尔特说,把中国等国纳入北极理事会正式观察员国,将“提升北极理事会在国际舞台的地位”。“这显示出(北极理事会的)开放态度,”丹麦外交大臣维利·瑟芬达尔说,“反映出一个事实,即北极地区以外的不少国家同样享有开发这一地区的合法利益。” 挪威外交大臣埃斯彭·巴尔特·艾德说:“成为正式观察员国,意味着这些国家必须遵守这个组织确立的宗旨和原则,这就是我们致力于此(扩展正式观察员国)的原因。”
中国需要系统北极政策
尽管中国已成为北极理事会正式观察员国,但中国首先要做的仍是如何消除在北极问题上的“中国威胁论”,近年来,部分西方舆论持续渲染中国介入北极开发的“威胁论”。
张侠说:“域外国家也有利用北冰洋的合法权利,北极国家很难阻止像欧盟、中国这样的具有独立开展北冰洋活动能力的国家开展北极活动。北极事务终究存在全球性事务的内容,很难长期阻挡。把中国等国排除在外,那么北极理事会制定出来的规则无法与国际规则相衔接将失去作用力,也无法发挥区域事务的主导作用。”
与会的中国外交部气候变化谈判特别代表高风表示:“目前,中国对北极的了解还很有限,中国需要先对北极进行深入了解,才能更好地参与到北极事务的国际合作当中。”
孙凯指出,中国政府至今尚未出台一份系统完整的“北极政策文件”,美国政府分别在1983年、1994年和2009年出台了专门针对北极地区的官方文件,“中国虽为北极外国家,但中国政府出台有关北极的文件或白皮书,可以向世界表明,中国的参与有利于北极的发展,能够促进北极地区经济繁荣、互惠互利,同时也要强调中国是北极资源的巨大市场。”
孙凯认为,中国应该更积极地参与到国际航运组织(IMO)涉及北极国际航道的规划讨论中来。但赵雅丹指出,由于中国在北极航道中的两难处境,使得中国对此表现并不积极,“当前国际航运业处在产能过剩和供应过剩的局面中,因此从世界各国航运企业来看,大都对北极国际航道反应冷淡,稍微积极一点的大都是北极沿岸国。从中国角度看,虽然现在北冰洋夏季冰面大幅缩减,但每年仍有平均9到10个月的有冰期。这需要破冰船引航,其成本也是很高的,同时每年的有冰期时间是不固定的,使得航运公司很难提前半年制定订单。另一个难点在于,现在经南海、台湾海峡至日本、韩国的国际航道,中国处于上游,但一旦开通北极航道后,中国的战略地位就下降了。”
张侠指出,中国应该积极开展北极活动,包括航运、投资等商业活动,加大北冰洋的实质性存在,实力永远是最好的砝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