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5月15日电(记者文浩)15日,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根据全省海洋环境监测数据及相关资料编制的《2012年广东省海洋环境状况公报》正式发布(以下简称《公报》)。《公报》显示,2012年广东省管辖海域海水环境状况总体良好,符合一、二类《海水水质标准》的海域面积占全省近海海域面积的86.1%,近海以外的海水水质总体良好并保持稳定,但部分近岸海域污染依然严重。
全省管辖海域内,水质劣于《海水水质标准》第四类的海域面积约占全省近岸海域面积的6.5%,劣四类水质的海域主要集中在珠江口等河口港湾。其中,珠江口污染依然严重,深圳珠江口海域的主要污染物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含量都处于《海水水质标准》第四类,局部海域石油类含量处于《海水水质标准》第三类水平,其它标准出于《海水水质标准》第一类或第二类水平。
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党组成员、副巡视员李磊表示,在多年对海洋环境监测和评价的结果表明,广东省近岸海域海洋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恶化的趋势暂未得到根本扭转,主要河口和部分城市近岸海域生态环境依然突出。
《公报》同时披露,2012年全省海域共发现赤潮16次,累计面积741平方公里,赤潮发现次数和累计面积为近五年最多,赤潮多发区仍集中在珠江口、大亚湾、大鹏湾、湛江港近岸海域。同时,海洋环境突发事件不容忽视。去年全年,广东省管辖海域相继发生了5起海洋环境突发事件,其中3起突发事件对所在海域的海洋资源造成污染,海洋生物资源受到不同程度损害。
李磊表示,全省沿海各级人民政府和海洋行政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海洋生态环境修复和渔业资源保护工作,积极采取投放人工鱼礁、建设海洋牧场、休渔放生、推进自然保护区和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渔民转产转业、加强执法监督等有力措施,以保障海洋资源环境养护与海洋经济强省建设的和谐发展。(完)
(原标题:广东发布海洋环境公报:近岸海域海洋生态环境局部堪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