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多地信访系统官员近日确认:自今年3月至今,暂未收到国家信访局关于各省(市、区)“非正常上访”人次数的排名表。但是否以后将永久取消这一排名表,目前尚不知情。与此同时,部分地方开始取消了信访考核与排名。
据悉,国家信访局每月会对各省(市、区)“非正常上访”人次数进行排名。地方各级政府也有类似排名表,在县级及县级以下的基层政府,排名表的先后成为对党政干部政绩考核的指标之一。
近日,中纪委信访室正局级纪律检查员、监察专员兼副主任张少龙表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杜绝一切“拦卡堵截”上访群众的错误做法,严禁到来访接待场所和公共场所拦截正常上访群众。
排名制已问世8年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中国的信访排名始于8年前的2005年5月1日,新修订的《信访条例》正式实施。在此之前两年,中国迎来了一轮信访洪峰,因而促使了2004年底《信访条例》的修订。
《信访条例》第七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对信访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信访工作绩效纳入公务员考核体系。
一位基层信访局人员称,由于上述规定中提及“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最终,就选择了排名的形式进行通报,因而各级信访部门开始了“信访排名”。比如国家信访局每月对各省(市、区)“非正常上访”人次数进行排名。
成基层政绩考核指标
在县级及县级以下的基层政府,排名表的先后成为对党政干部政绩考核的指标之一。此后,这一指标又逐步异化为:各级党政领导成为信访责任人,其管辖的辖区内访民进京上访次数与党政领导的升迁直接挂钩。
比如,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对乡镇政府信访考核实行“百分制”,其中“减少越级上访量”一项就占50分。在“特别防护期”,如发生“进京非正常个访”和“进京非正常个访且登记挂号”的,每人次分别扣4分、8分。此外,对于进京上访的,接到区信访局通知,相关单位24小时内没赶到北京,则扣5分,而这些都关系到镇政府工作的年终考核。
近几年来,上访户权益被侵犯事件时有发生:有人在被截访时遭遇殴打、甚至强奸,有人因为上访被以学习班的名义强制关押,还有人因为频繁上访被送进了劳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