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记者 陶宁宁
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昨日表示,2012年上海城市文明指数为88.97,虽比2011年上海城市文明指数的89.24略有回落,但仍保持在较高水平。据了解,市文明办将会同有关部门,就不文明习惯,建立完善个人征信体系。
市精神文明办表示,今后将探索就测评中显示出的不文明陋习,建立个人征信体系,地铁逃票、高架车辆抛物等或将影响个人信用。
2012年上海城市文明指数测评由市文明办委托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上海华夏社会发展研究院、上海市市民巡访团等组成上海城市文明指数测评组,分别在2012年6月、12月对全市17个区县、41个窗口服务行业开展测评,形成综合得分。
本次测评结果显示,2012年上海环境文明指数为90.66,与2011年测评相比下降了1.47;秩序文明指数为90.24,与2011年测评相比下降了0.18;服务文明指数为86.00,与2011年测评相比,上升了0.81。
2012年全市17个区县文明指数全部保持绿色状态。中心城区中长宁区、静安区、徐汇区、浦东新区和杨浦区名列前五位,郊区县中奉贤区、嘉定区、崇明县、金山区和闵行区名列前五位。从对41个窗口行业的测评情况看,电力、海关、电信、图书馆、航空港民航5个行业分列公用事业、公共服务管理、生活服务、文化娱乐和交通运输五大类服务文明指数第一位。
测评结果显示,在环境文明、秩序文明、服务文明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是造成2012年城市文明指数相比2011年有所回落的原因所在。
对此,市文明办将提交有关区县委办,提出整改意见,采取切实措施加以解决。
今后上海仍将每年发布“上海城市文明指数”,将更多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行业、内容纳入测评体系。在测评方式上,将简化测评程序,与其他创建考评项目对接,实现集中测评、数据共享,避免重复测评造成资源浪费。
此外,市文明办还将会同有关部门结合测评中市民反映突出的地铁逃票、高架车辆抛物等不文明陋习,通过建立完善个人征信体系,加强专项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