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记者昨天从浙江省新昌县法院获悉,该院日前对铬超标胶囊案中玩忽职守的6名被告人作出一审判决,认定6名原绍兴市、新昌县药监系统的官员玩忽职守罪名均成立,其中2人被判实刑,2人被判缓刑,2人免予刑事处罚。
法院查明,2007年至2011年,6名被告在任职期间未依法严格履行对涉案企业的监督和查处职责,严重不负责任,构成玩忽职守罪。 一审判处被告人张柏庆(原新昌县药监局副局长)有期徒刑1年6个月;判处被告人陈良忠(原县药监局稽查科副科长)有期徒刑1年;判处被告人陆家东(原绍兴市药监局安监处处长)、梁永华(原新昌县药监局局长)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对被告人陈树声(原新昌县药监局稽查科科长)、吕丹(原县药监局药械科副科长)免予刑事处罚。
去年4月,河北一些企业被曝光用生石灰处理皮革废料,熬制成工业明胶,卖给绍兴新昌县一些企业制成药用胶囊。今年2月,新昌县华星胶丸厂、新昌县卓康胶囊有限公司、新昌县瑞香胶丸有限公司的王清、潘晓冲等7名管理经营人员已分别因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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