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认证中心副主任杨向群率调研组赴福建省漳州市就《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0〕770号)下发以来的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福建省物价局副局长赖文达、福建省价格认定局局长姜乃汉陪同调研。
在调研座谈会上,漳州市物价局局长赖济文、漳州市价格认证中心主任曾海峰先后介绍了漳州市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工作的开展过程、主要做法、取得成效、存在问题、经验体会等情况。杨向群副主任指出,漳州市一季度仅涉税二手房价格认定就为政府增加财政收入3400多万元,预计一年为政府增收1.2亿元,是个不小的成绩。且与当地税务部门配合默契,市税务局将是否由价格认证机构承担涉税财物价格认定作为各级税务部门绩效考核的指标,对于下一步工作的发展有着较好的推动作用。福建省的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工作开展的很有特点,走出了自己的路子,既带有一定的地方特色,也体现出一些共性,具有参考、学习的作用。
通过调研,调研组掌握了漳州市具有特色的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工作开展的基本情况,了解了其工作中存在的亮点和存在问题,为下一步推动全国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工作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