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维(00751)宣布,与深圳A股华润锦华订立框架协议,双方将进行资产互换,公司将注入机顶盒业务于华润锦华和收购华润锦华股权。建议分拆完成后,余下集团将继续从事设计、制造及销售消费电子产品(包括电视机)和物业持有之业务。
紧随重组完成后,华润锦华将向创维及创维数字少数股东收购创维数字100%股权,代价估算为35.23亿元人民币(44.26亿港元),华润锦华将向创维及创维数字少数股东分别发行2.44亿股和1.25亿股代价股份,禁售期分别为36和12个月,从而拥有包括机顶盒业务经营所需的商标和专利,而创维将通过持有华润锦华的股权,令创维数字继续成为其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此外,创维将收购70%遂宁资产及华润锦华经发行代价股份而扩大后约58.53%股权。
框架协议须待华润锦华股东于股东大会的批准,相关中国政府机关包括中国证监会和国资委等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