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在北京组织召开了《全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规划(2013-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专家论证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杜鹰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专家组由来自中国科学院、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土资源部咨询研究中心等科研机构和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地质大学等高校的9位专家组成,中国科学院陆大道院士担任专家组组长。国家发展改革委东北振兴司、国土资源部规划司、财政部预算司及有关科研单位参与规划编制的领导和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东北振兴司周建平司长和专家组组长陆大道院士共同主持。
专家组听取了规划编制组所作的规划编制情况汇报,并审阅了规划文本和编制说明,对《规划》进行了认真评议,提出了咨询意见和建议。国家发展改革委东北振兴司周建平司长和国土资源部规划司、财政部预算司的有关领导和同志分别发言,就《规划》的有关情况进行了解释说明。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杜鹰同志作了讲话。他强调,《全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规划》是资源型城市领域的第一个专门规划,编制好这个规划十分必要。他指出,长期以来,我国经济发展较为粗放,能源资源过度消耗,许多重要资源消耗量占全球的比重远高于我国GDP占比,随着国际政治经济形势日益复杂和国内资源环境约束进一步趋紧,我国传统的比较优势正在逐步失去,以往依靠能源资源投入和低劳动力成本支撑的经济发展已经难以为继,转变发展方式迫在眉睫。要做好规划编制工作,一定要把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放在全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大背景下统筹考虑,与整个国民经济的转型紧密联系起来。同时,由于许多资源型城市发展初期过度强调资源产出,忽视民生改善、生态环境保护与配套设施建设,导致当前可持续发展面临一系列问题,因此规划编制还要充分考虑资源型城市的特殊性,着眼于可持续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规划的针对性和可行性。
杜鹰同志对《规划》编制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目前的《规划》在基本概念、理论分析和总体框架上比较清晰,有三个亮点值得肯定:一是资源型城市的范围界定合理,不仅包括了资源枯竭城市,而且把将来可能面临同类问题的城市都纳入进来给予指导,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二是提出了分类指导、差异发展的原则,对城市进行了科学分类,并对不同类型的城市提出了针对性的发展思路和主要任务;三是强调了体制机制的重要性,资源型城市之所以出现目前的问题,归根到底还是原有的体制机制不健全,《规划》对建立和完善可持续发展长效机制进行了具体阐述,不论对破解资源枯竭城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还是保持成长型和成熟型城市可持续发展,都具有关键意义。
经认真讨论和评议,专家组认为,《规划》围绕加快资源型城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这一总体目标,按照统筹兼顾、分类指导的基本思路,提出了“分类引导、差异发展,有序开发、协调发展,优化结构、协同发展,民生为本、和谐发展”四个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原则,明确了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是今后一段时期指导全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和编制相关规划的重要依据;《规划》根据我国资源型城市的基本特征,科学界定了资源型城市的范围,并依据城市资源保障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两类指标将全国资源型城市划分为“成长型、成熟型、衰退型、再生型”四种类型,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不同类型城市的发展路径,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和可操作性;《规划》把破解制约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矛盾作为重要着力点,提出了“开发秩序约束、产品价格形成、资源开发补偿、利益分配共享、接续替代产业扶持”五个有利于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明确了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任务,并提出建立多层次的政策保障体系,符合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是今后一段时期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政策导向。专家组一致同意《规划》通过论证。
最后,杜鹰同志对与会专家提出的咨询意见和建议给予了回应,并要求规划编制组对专家的咨询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对《规划》进一步修改完善,尽快上报国务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