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福州4月18日专电(记者董建国)
福建省政府近日出台了《关于加快流通产业发展若干措施》,要求落实
社区商业网点规划,新建社区中商业和综合
服务设施的面积,要占到社区总面积的10%以上,且要与新区同步设计、建设和交付使用。
根据措施,要求廉租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小区以及棚户区改造、旧城改造安置住房小区要严格遵循商业网点配建面积的规定。福建省政府要求各级政府支持社区商业网点建设,统筹安排财政资金...
(财经·关注房地产)福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须占新社区10%以上
(原标题:(财经·关注房地产)福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须占新社区10%以上)
本文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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