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银川4月16日专电(记者张亮)4月15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首例恶意
欠薪案件在银川市金凤区法院审结,
包工头裴某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2011年10月,银川市金凤区劳动监察机构接到40多名农民工的投诉,反映被包工头裴某拖欠工资。随后劳动监察部门多次督促其支付农民工工资,裴某以各种理由拒不支付。2011年11月,在劳动监察部门作出行政处理决定书的情况下...
(社会广角)宁夏首例“恶意欠薪”案包工头
获刑两年半
(原标题:(社会广角)宁夏首例“恶意欠薪”案包工头获刑两年半)
本文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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