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12日 来源:陕西专员办
陕西专员办在对新农合和居民医保补助资金申报情况审核过程中,总结经验,有效创新,坚持“五结合”,提高了工作效率,保证了审核质量,促进了财政管理水平的提高。
一是坚持全面审核与重点抽查相结合。在对陕西省11个地市(区)107个县(区)上报的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参保(合)人数、地方财政补助资金到位情况、医保基金管理使用资料进行全面审核的基础上,结合往年申报情况、日常台账登记情况、相关数据变化情况等,选择了杨凌示范区、商洛市及商州区、商南县、洛南县等地区进行重点审核检查。
二是坚持独立审核与联审联查相结合。审核中与陕西省财政、卫生和人社部门建立联合检查、联审资料机制,形成由省财政、卫生和人社初审,专员办复审,沟通反馈后专员办终审的三级审核制度,并就审核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组成联合检查组进一步核查。通过加强协作配合和日常沟通联络,形成了提前介入、良性互动的动态监管,进一步提高工作成效。
三是坚持监督检查与规范管理相结合。坚持“以查促管”,采取边检查边督促纠正的方法,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建议;要求相关单位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要求地方相关部门对其他试点区县进行检查。通过审核起到规范管理,以点带面,扩大审核成效的作用,实现监督检查的“规范效应”。
四是坚持财政监督与调查研究相结合。在实地核查过程中,一方面坚持原则,严格把关,有效维护中央财政利益;另一方面,结合审核监督过程中发现的各类问题,立足陕西省情,深入调研,分析原因,提出加强和改进措施,为相关部门不断完善医保制度提供第一手资料,为各级政府加强和改进管理提供意见和建议,促进了财政管理水平的提高。
五是坚持审核监督与监管服务相结合。强化服务意识,注重服务与监督并重。通过实地核查,整改与指导相结合,规范被查单位基础管理工作;通过交流座谈,了解基层部门存在的困难与不足,积极反映反馈情况;通过走访问询参保(合)人员,了解其对经办机构、医院以及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的意见;主动为有关部门加强和改进管理收集意见和建议,发挥督促整改、规范管理、服务基层的作用。
本文来源:财政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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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晓易_NE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