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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表示,新的法定披露制度令上市公司的内幕消息公告大幅增加。新制度旨在鼓励上市公司培养持续披露的文化。在2013年首三个月,上市公司公布的内幕消息总数较去年同期增加43%。
证监会发表常见问题,建议上市公司在披露信息时,不应以“自愿性公告”为题,而应采用能准确反映有关信息实质内容的标题;亦厘清同时在另一市场上市的公司在新制度下与“海外监管公告” 有关的法定责任。
证监会指,过往有不少海外监管公告均载有重大信息(例如定期业绩)。这些重大信息均可能构成内幕消息。联交所会跟进此类海外监管公告,并会根据《上市规则》第13.09条要求该等公告以中、英文重新刊发。(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