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28日电(记者查文晔)由北京仲裁委员会与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共同主办的“国际仲裁规则最新动态与展望研讨会”日前在京举行。来自北京与香港的多位法律界、学术界人士对国际仲裁规则的最新动态进行了研讨。与会人士认为,中国仲裁规则应适应国际仲裁市场新趋势。
“随着近年来中国企业 走出去 步伐加快,涉外民商事纠纷增多,对国际仲裁的需求日益凸显。内地与香港的仲裁机构,如何修订仲裁规则,与国际仲裁规则进一步接轨,成为当务之急。”北京仲裁委员会、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陈胜说。
北京仲裁委员会处长姜秋菊表示,该会已启动修订现行仲裁规则,近期将发布征求意见稿。新规则的特点包括:进一步引入国际商事仲裁理念,更便于当事人理解,增强仲裁的透明度;允许合并立案及追加当事人,当接受多方当事人的仲裁请求时,可以合并仲裁;对仲裁协议“书面形式”的认定更加宽泛,包括合同本、信件和数据电文等。此外,在规则适用、案件管辖权、审理方式和证据认定等方面,新规则将更加体现商事仲裁的灵活性。
“在坚持以国际化的标准制定仲裁规则,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保持仲裁规则稳定性的同时,我们还注重保持仲裁规则与仲裁市场发展需求的紧密联系。”北京仲裁委员会秘书长林志炜说。
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副秘书长刘京介绍说,该中心在2010年处理了超过170宗国际仲裁案件,数量在亚洲排名第二。香港拥有一批既熟悉西方法律体系,也熟悉内地司法实践的专业人才,这有助于进一步开拓内地仲裁市场,提升香港作为区域性解决争议中心和国际仲裁中心的地位。
“随着内地客户对涉外高端法律服务业的需求持续攀升,香港作为距离内地最近的国际仲裁中心,愿意成为内地客户优先考虑的仲裁 主场 。”刘京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