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热议珠海1元“午休费”事件,图为安徽卫视有关报道视频截图。
中午趴课桌午睡,要按天给学校1元钱午休费?珠海市金湾区一小有家长近日在网上曝光此事,并质疑学校涉嫌乱收费。对此,广东省教育厅表示,午休费是有收费依据的。另据记者了解,各省对于午休费并没有统一的认定标准,在有的省份并没有“午休费”一说,有的省份只允许具备专门床位的小学收费。
广州《南方都市报》在3月22日报道此事后,3月25日引述金湾区一小一名负责人解释称,学校向一年级午休学生提供床位,按每天2元的标准收午休管理费,二年级及以上的学生因床位有限,在教室利用课桌午休,每天收取1元,上述收费是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和珠海市物价局、珠海市教育局的文件执行的,并向金湾区物价局申请了收费许可证。
校方解释,该校大部分学生家距学校较远,1200多名学生中午需留在学校午休,需要使用水电以及更换床板等,所以才收少量费用,所收费用全上缴了财政。
金湾发改局在网上对投诉家长的回应也证实了学校的说法,称根据该局文件及核准的广东省收费许可证,金湾一小自2010年9月开始向午休学生收费,收费标准与校方的说法一样。
不少读者表示自己小时候上学从没听说过,为何现在反而要收?就这个问题,3月26日早上,南方周末网记者拨通了广东省教育厅公布的治理乱收费电话020-37629410。
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了解过这个事情,1元午休费是有收费依据的,是2009年广东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等部门颁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通知》(简称通知)。
通知规定,学校可向学生收取服务性收费,该费用为学校在完成正常的教学任务外,提供给学生自由选择的、与教学相关联的其他服务而产生的费用,其中包括了城镇小学生午休管理和课后(非工作时间)托管费。学校安排固定场所,对需要午休的小学生进行集中午休管理,按设有专门床位和在教室午休两种情况分别收取适当的费用。中学和农村小学不得收取该项费用。
前述广东省教育厅工作人员表示,金湾一小既然安排了固定的教室给学生午休,就可收取午休费。
据记者了解,在广州等地也有城镇小学收取午休费。例如,广州市番禺区是普通教室午休的1元/生•天,设有专门床位的2.5元/生•天。
按照前述通知,午休费属于服务性收费。而国家发改委与教育部曾在2010年7月颁发通知,明确界定中小学服务性收费的范围,规定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由各省教育厅提出意见,物价局审核,报省级政府审定后执行,同时严禁将讲义资料、试卷、电子阅览、计算机上机、取暖、降温、饮水、校园安全保卫等作为收费事项,该通知中没有提到午休费。
而记者查阅部分省份关于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规定,发现各省对午休费并没有统一的认定标准。
有些省份只对针有专门床位休息的收费。例如,在湖南省,城市义务教育学校向非寄宿学生提供专门床位和专人服务的,最高可收取午休管理服务费每生每期150元,学校应安排专门床位并指定专人管理,无专门床位和专人管理的不得收费。
浙江省则没有“午休费”一说。该省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除向自愿入伙的学生收取伙食费和补办证、卡工本费外,严禁收取其他任何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用。记者随后查阅当地媒体报道,发现当地部分小学同样提供让学生中午在学校教室午休并安排专人管理。例如,浙江省东阳市的《东阳日报》2012年5月份报道提到,当地的湖溪镇郭宅小学特意为午睡学生安排教师“站岗”。每天中午,都由各班教师负责组织与维持学生的午休纪律,其中有的老师留在教室里,和学生一样趴在桌子上午睡。
《成都商报》3月26日刊登一则评论称,学生到校上课、午餐、餐后休息与自由活动,都是不可割裂的教育过程,必须通盘考虑。同日,《人民日报》也有来论称,在教室利用课桌午休是学生的天然权利,“午休费”是典型的教育乱收费。而比教育乱收费更可怕的,是其披着的“合法”外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