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月份发布《关于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后,中国保监会昨日再次召开新闻发布会对环境污染强制责任险进行了推广介绍。
据中广网报道,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副主任董波昨日表示,《指导意见》已明确了强制投保企业范围,包括涉重金属企业,按地方有关规定已被纳入投保范围的企业、高环境风险企业。目前中国已经有十几个地区开展了相关试点,投保企业2000多家,承保金额200亿元,以社会化、市场化途径解决环境污染损害。
不过值得一提的是,从落实情况来看,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似乎推进速度并不快。目前仅甘肃、河北等省份有具体响应,保险公司方面推进力度亦有限。
据可查资料,目前真正在落实指导意见的省份并不多。其中,2013年2月25日,甘肃保监局联合甘肃省环保厅下发《关于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意见》,从今年起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首先在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重金属冶炼、易发生污染事故、涉铅、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和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的所有工业企业等6大类高危行业和重点区域企业开展试点,并纳入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体系。此外,河北省人民政府网站最新信息显示,河北省目前正在进行相关行业的基础情况调研,明年将在重金属等行业全面实施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力争年底前全省基础工作到位,2014年全面实施。
而实际上,早在5年前,环境保护部和保监会发布《关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指导意见》,湖南省、广东省、内蒙古、陕西省已有相关试点,但在全国范围内试点效果并不乐观。
对此,业内人士的看法是,随着新一届政府对环保问题的关注,环境污染责任险作为风险管理工具已备受关注。但由于地方立法层面并不具有强制性,单靠地方政府部门主导推动,企业投保的效果并不能得到保证,要在根本上解决问题,则需要人大立法层面要求规定的企业购买环境责任强制保险,为商业保险风险防范提供好的基础平台。
具体到保险公司层面,上述人士进一步解释,目前保险公司在经营上缺乏长期经验和数据,如果不进行强制,受制于企业运行成本、认知水平等因素限制,则会造成投保的“逆选择”,污染严重的企业投保,保险公司承担的是少数零散且多样的风险,无法实现大数法则对风险进行分散,在市场化运作下,其结果是导致保费费率水平越来越高。
录入编辑:张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