割裂的审、判,终于开始合到了一起。以前最为人诟病的是:不审案子的人,决定案子的裁决。
先探索职业化法官如何工作,再考虑用制度保障法官的职业化。
1名审判长,配7-9名助手,团队作战,多少法官梦寐以求,深圳福田先实现了。
自2012年7月起,福田法院公开选任了35名审判长,每位审判长带着2名普通法官和3名法官助理,以及其他辅助人员,组成专业化的审判团队。
这套机制,试图让审判长们“像一名职业化法官那样去战斗”,审判长集法官与庭长的职权于一身,原则上除了依法应当提请审委会讨论的案件外,多数案件均由审判长决定,裁判结果不再层层审批,由审判长直接签发。
广东省高院院长郑鄂认为,福田的审判长负责制改革,能够逐步消除、削弱法院行政化的倾向,他寄望福田的探索,能通过立法、规范,“逐步建立有中国特色的法官审判制度”。
“相对独立完整的审判权”
福田法院民四庭副庭长张敏的办公室门上,多了一块白底黑字的铝合金铭牌:张敏团队。
“原来法院同事见面,会问‘你是哪个庭的’,现在都问,‘你是哪个团队的?’”张敏说。
改革后,105名法官被配置到了35个审判团队中。张敏现在带着一个7人的小团队,他是审判长,团队包括李立、李敏通两名法官,3名法官助理和1名速录员。只差3名辅助人员,就达到“1+2+3+4”的“标配”水平。
35个审判长,被赋予“相对完整独立的审判职权”,拥有相当于原来审判长与审判庭庭长的权力:案件分配、工作安排、人员调度、案件审理、文书签发和业务管理监督等等。
审判长“集权”的结果是,割裂的审与判,终于开始合到了一起。
现在,张敏与李立、李敏通两名法官,是最为固定的合议庭成员,而不再临时搭建合议庭;团队中的所有案件裁判文书,均由张敏签发,但是以审判长而非副庭长的名义。
参与合议、签上名字,都意味着责任。在以前,最为人所诟病的是:不审案子的人,决定案子的裁决。
张敏说,他当副庭长签发判决书,大多是形式审查,因为几乎不必负责。福田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魏巍说,之前法官会把案卷材料、庭审记录拿来给她看,但无论多少文字材料,都没法把她带回到庭审的现场,“最真切的感受,只有开庭的法官才知道”。
“权责不对等的问题,现在初步解决。”张敏说,现在,审判长要对所有案件质量负责,他必须更谨慎了。
“招的是业务精英”
把这么多权力交给审判长,对他们的资格门槛,与以往大相径庭,表现在:成立选任委员会、向社会公开选任。
在法律意义上,审判长并不是固定的职称,而是为审理某一具体案件临时设定、在合议庭中负责组织审判活动的审判员。其中,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时,依照法律规定担任审判长。
根据最高法院的规定,基层法院审判长从符合条件的法官中选任,由审委会考核,一般应当从事审判工作3年以上,具有审判员资格。
而按照福田的方案,35名审判长中,30人从法院的105名法官中选拔,另在全市公开选任5名审判长。
2012年7月6日,福田法院在深圳市4份主要报纸上同时刊登了选任公告,要求报名者需有法律职业资格、是公务员且有5年法律工作经验。司法资格和公务员身份的要求,源自法律的明文规定,无法突破。
当日,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干部郑玉琴在晚饭后翻阅报纸,读到了这一公告。作为一名法学院毕业生,她一直没有放弃当法官的梦想。
2012年7月15日,郑玉琴与另外77人一起,参加了福田法院组织的审判长选任的面试。
“考场后面黑压压坐了两三排,”她后来得知,他们均是选任委员会的成员,由21人组成,其中,除了福田法院8名党组成员,另外13人均来自法院以外,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者、律师等等。
当天上午的考题是就一起刑事案件判罚后、受害者家属不服引发上访的案例。应试者需对此发表处理意见,时间为10分钟。考题由福田法院院长胡鹰亲自拟定。
应试者现场答题后,21位选任委员会委员现场打分,并于5天后举行全体会议,差额票决审判长人选。
“当然,法院最后有一个否决权,就是这个人我不满意,我可以从中再挑选出一个。”福田法院副院长王德军介绍。
最终,郑玉琴等人顺利通过了面试、院党组测评、组织考察等程序,被选任为审判长。
不过,原计划向院外公开选任5名审判长,但最终只选任了3人。福田法院方面解释说:当时来报名的很多,但有些人标准上还是达不到,因为法院这次“不是招(普通)法官,是要招业务精英”。
选任的结果是:原来的庭长、副庭长,有个别人落选;而有七八位不担任行政职务的资深法官获选。35名审判长,三分之二以上是“70后”,几乎全是法律科班出身。
“选出来的审判长是可以服众的,”王德军说,“谁办多少案、水平怎么样,大家都是知道的。”
以审判长姓名来为团队命名,强调法官的个体价值。 (福田法院 供图)
“职业化改革意义上的法官”
改革之后,一些相熟的律师发现,魏庭长又亲自去开庭了。
作为保留庭长头衔的审判长,魏巍比其他审判长只多了两项权力:对外的业务沟通联络和法院内部业务交流(如召集审判长联席会议)。
福田法院副院长王德军介绍,现在审判长只管安心办案,党务、人事等工作已剥离给了专门的“党政事务协理员”——由原来法院的副调研员等干部担任,“相当于政委”。
从资深法官出身的庭长、副庭长们,摆脱繁杂的行政事务,越来越多地回到审判席上。
每个审判团队,均以审判长姓名来命名,个人色彩浓重。深圳中院院长霍敏称,改革的初衷是要破除法官行政化,“让法官不追求当‘长’,而把法官作为终身职业”。
根据改革者的设计,审判长是审判团队的管理者,“是职业化改革意义上的法官”,其他成员(包括两位法官)都是办案助手。
35个审判团队,均有明确的专业分工。郑玉琴此前在市场监督局办理过行政处罚案件,但未做过法官,现在她负责审前调解,看来顺理成章。魏巍所在的知识产权庭被一分为二,她和原来的副庭长各带一个审判团队。
张敏的团队专职于房地产案件。作为审判长,张敏自己承担重大敏感案件,根据特长给两名法官分工:以快著称的李立负责大部分简易程序案件,经验丰富的李敏通承办拆迁、建筑工程等疑难案件。
分工有序,加上法官助理和辅助人员的配合,团队的战斗力明显提高。张敏说,整个团队手中基本没有了积案,有的案子团队里面的法官顾不过来,他就自己接过来办,“反正是整个团队的事情,推不掉,拖也没有意义”。
法官们还找到了久违的尊荣感。2012年8月14日,35名新任命的审判长,身穿黑色法袍,参加了为他们举行的宣誓仪式。广东省高院相关人士告诉南方周末记者,现在,已有当事人指名道姓,希望某某审判长来审。
“我很享受做法官的状态。”魏巍告诉南方周末记者,作为法律人,她并不为失去了庭长的权力而失落。反而是越来越多的案件自己无法开庭却要签字,曾让她有点不安。
她更珍视的是自己在整个深圳知识产权律师中的品牌。未来的理想状态是,律师和当事人,“知道魏法官处理的案子,应该没什么问题,她说多少就是多少”。
“法官是法律人,对改革的必要性是有认识的。”福田法院副院长王德军说,法官们在校园里所树立的法治理想,仍存心底,不会被繁重的工作压力所磨灭。
法官们看到,法院正在回到它原本应该的样子。
张敏比以前更忙了,几乎每周要加班,但他感觉,“路子走对了”。福田法院已连续多年组织全院在第四季度集体加班,唯独启动改革的2012年,虽无硬性要求,但自动加班却形成了习惯。
半年后,成绩单出来——审判效率提高三成,2012年全年比上一年,实际结案增加9849件,信访投诉率降至全市最低的0.8‰,为全市基层法院最低。
原因很简单:符合司法规律。
遇到了好领导
在半年多时间里,改革一度秘而不宣。南方周末记者了解到,有多地试行审判长负责制改革,福田不是最早,却是极少数顺利启动的。
2012年初的一次学术活动上,深圳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曾月英偶遇刚上任的福田法院院长胡鹰。当胡将酝酿的改革思路告诉她时,曾月英的第一反应是疑虑:这个能推行下去吗?
她提醒法院院长:“事情很好,但你怎么来‘组阁’?人大任命的庭长,突然间就不干庭长的事了,人家几封信就能把你告倒啊。”
让法学教授意外的是,改革真的来了。
2012年1月,当武汉大学刑法学博士胡鹰从深圳宝安区法院院长转任福田法院院长时,这个特区中心城区的基层法院,每年案件数量超过35000宗,是1998年的十倍。
胡鹰上任不久,福田区委书记刘庆生率队到区法院调研,看到案件堆积如山,“法官淹没在案卷里,部分书记员只能挤在走廊上办公”。
在福田法院副院长王德军看来,改革之所以能推进,源自福田法院的多个“有利条件”,特别是区党委、人大和市中院的支持。
广东省高院相关人士告诉南方周末记者,福田区党委书记刘庆生、政法委书记王强、深圳中院院长霍敏都是直接的推手,王德军则是专门从深圳中院调入福田负责此项改革。
刘庆生2010年6月起担任福田区委书记,提出建设“法治化、智慧型、高品质的国际化先导城区”,他公开阐述说,法院在建设市场经济与法治城区的进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独特作用,而处理矛盾纠纷的主体是法官,法官应当走职业化道路。
根据福田区委的安排,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王强出任福田法院审判长负责制改革领导小组的组长。他认为,解决矛盾问题,不能靠维稳和信访,而要紧紧依赖法治建设,“这是党委的法治自觉”。
2012年7月6日,福田法院召开改革动员大会,会场两侧的红色大屏幕上,打出了区委书记刘庆生的16字批示: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及时总结,不断完善。
折中、颠倒的增量改革
知情人士告诉南方周末记者,福田的成功在于,“采取了折中的不激进的方案”。
改革启动之初,深圳市中级法院院长霍敏提醒福田法院:越是搞复杂的改革,就尽量搞增量改革,让大多数人受益,从而更大程度上凝聚共识。
福田法院接受了这一建议。在改革中,各审判庭领导的职务和待遇,均得到了保留。试点的同时,福田法院还组织了几次全院改革大讨论。
“‘你凭什么减我的权’,作为法律人,他们是说不出口的。”曾月英说,福田法院的改革方案,承载了法官的职业荣誉,也堵住了悠悠之口,甚至堵住了本应成为这项制度的反对者。
福田区对于改革的评价,依然小心翼翼。
“我们考虑解决实际问题比较多。”福田区法院院长胡鹰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启动改革,是为了解决法院面临的案多人少的困境,至于改革的意义,“可能后来大家挖掘了一下”。
福田法院副院长王德军坦言,“改革还缺了一块”,即制度的保障。多位福田法院的法官向南方周末记者表达了类似的担忧:“假如换领导了怎么办?”
按照方案,福田法院的改革分两步走,第一步是审判长负责制,下一步,则是寻求在法官职业化和法院工作人员分类管理上的突破。
这两步其实是颠倒的——后者是前者的保障。王德军说,福田其实是先探索了“职业化的法官如何工作”,然后再考虑“用制度保障法官的职业化”。在他的设想中,福田法院期待改革的一些做法,能够变成制度,“最好是人大通过一下。”
2013年3月10日,出席全国人代会的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高院院长郑鄂呼吁,尽快实行法官单独职务序列管理,法官等级不再与行政机制挂钩;而中远期的目标,应该朝着“法官职业化”去推动改革,完善法官选任机制,建立法官惩戒制度,探索实行高于普通公务员的薪酬制度。
2011年7月,中组部和最高法院联合发布了法官职务序列的暂行规定,2012年,最高法院院长向全国人大做报告时也明确表态要启动改革,但均无下文。郑鄂认为,应该由全国人大牵头,推动法官法等相关条文的修改完善。
在曾月英看来,福田法院的改革,是“追求终极目标的一个过渡段”,非常重要,最终的目标,是让每一个法官都能独立说了算,但非福田法院一家的探索可以实现。
“不是福田法院走得不够冒进,而是我们现在的制度,不足以再走得那么远。”曾月英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