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31日《食为天》专题 (南方周末资料图)
历经十年渐进乃至反复的变革,中国的食品监管体制终于迈出了“釜底抽薪”的一步。
从2003年国家药监局加挂“食品”二字,到2008年其划归卫生部,至2010年,国务院食安办成立,再至最新组建国家食药总局(全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曲折行进,最终指向职能归并、全程监管的治本之策。
一年前,南方周末刊发“食为天”专题,用布满裂纹的盘子,隐喻中国食品安全迫切的现实,呼吁全社会寻求共识,协力治理。革除“多龙治水”的分段监管弊端,便是当时最响亮的共同呼声。
只是一年时间,这圆盘上的裂纹,已试图被改革的锔钉弥合。散落在各部门的监管职能,将史无前例地融为一体,阶段实现了食品安全“大部制”。
可以说是恰逢其时,梳理十年变迁,改革蓄势已久,正如中编办解读时所言“瓜熟蒂落,水到渠成”;
可以说是众望所归,不论所涉部委还是基层官员,不论改革受益抑或受损,秉心而论,均言势所必然;
更可以说从善如流,这个善,内应民意呼声,外合国际潮流,小可论政府职能,大可见执政良心。
中国的食品安全监管,背负着这场改革创举的盛名,各界期望之殷切溢于言表。这种殷切,是动力,也是压力,难免会付诸急功求成的炽热诉求。
对于新的食药总局而言,已然“退无可退,推无可推”,如履薄冰的时间或才真正开始。看渭南,察顺德,先试者已不乏困惑与教训,比如地方配套的上下衔接,人力与经费的骤然高企,甚至新旧交替会否陡留监管空白?这些都将考验改革者所能承受之重。
聆专家,问官员,过去几年,国务院食安办主导综合协调,标准重建,规划已出,犯罪入刑,重典治乱,靡计不施,机构虽新,但政策或手段创新空间还有几许?
辩形势,论根本,监管的主体统一,但监管客体并没有发生变化,行业和法律土壤依旧,产业散乱状态仍持续,改革之花的持续绽放,何所依凭?
理性者应该清楚,单纯一次改革绝不会彻底解决食品安全的诸多问题,美国FDA的百年历程,也是几番完善和自我革新,才铸就铜墙铁壁。正如李克强所言,改革不能一蹴而就,也不能踟蹰不前。
对于改革本身,掌声理应不能吝惜,而对于改革成效,急功求成不若冷静处之,既要防“捧杀”,亦要防“棒杀”。食品安全监管,如何在实践中继续改革和完善,亦将是一个永无止境的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