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新华社电 记者从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秘书处获悉,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拟作一处修改,将“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改为“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按照大会日程,3月11日各代表团认真审议了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国务院认真研究了代表们的审议意见,对方案作了一处修改,将方案“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部分(四)中的“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改为“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13日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经过表决,决定将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决定草案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
另据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报道,整合后的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主要职责是:统筹规划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事业产业发展,监督管理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机构和业务,以及出版物、广播影视节目的内容和质量,负责著作权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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