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朱建弟向本次政协会议递交提案,建议引入中介机构监督“三公”信息。
去年3月,举行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明令要求各中央部门务必于当年6月将本级“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向社会公开。北京、上海、陕西三地政府率先公布“三公”经费。由于没有统一的公开标准,经费公布多数是“粗枝大叶”。“公众的普遍反映是,看不懂。”针对以上问题,朱建弟认为,首要应制定统一的“三公”公开标准,推进“三公”公开制度化。并且,对经费公布的格式、细化的程度、说明的内容等都应详细说明。“必须让公众看得懂,才能便于监督。”那些逾期未公布“三公”经费使用的部门,应对外公示,并适时启动问责。
此外,他认为有必要发挥第三方中介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鉴证作用。为“三公”经费公开透明提供审计报告,社会审计配合政府审计,就“三公”经费公布情况进行核实和评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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