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财经3月7日讯 全国政协委员、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广告公司总经理吴志明在其2013年全国两会的提案中建议尽快出台配套措施,在强调“根据他人享有著作权的教材编写出版中小学教辅材料,必须依法取得著作权人的授权”的同时,应明确要求教材出版社必须对有教辅出版资质的地方出版社实行属地有偿授权使用,并规定著作权授权使用费用的最高上限。
提案全文:
编写出版中小学教辅材料应实行属地授权
2011年8月16日,新闻出版总署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发行管理的通知》,指出“根据他人享有著作权的教材编写出版中小学教辅材料,必须依法取得著作权人的授权”。2012年2月8日,国家四部委下发了《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重申了这一规定,并于2012年秋季开始在全国正式实施。通过近一年来的具体实施,有效净化了教辅市场,切实减轻了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但也引发许多争议和产生了新的问题。根据对部分省份的调查,我们发现除人教社以外,全国绝大部分教材出版社都不愿意授权。据了解,福建五家有教辅出版资质的出版社2012年只取得人教社2套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辅授权,除此之外没有取得其它任何教材出版社任何一种教辅的授权。其他省份也大致如此。教材出版社之所以不愿意授权是因为受利益驱动,想独享教辅新政给教材出版社带来的利益,因为只要他们不授权给其他出版社,凭借四部委“一教一辅”的政策规定,全国各地选用其教材的师生就只能选用其出版的配套教辅。
教材出版社不愿意授权造成的后果:一是国家规定的“根据他人享有著作权的教材编写出版中小学教辅材料,必须依法取得著作权人的授权”政策根本无法得到全面的贯彻和实施,使国家政策只能成为一纸空文;二是教辅市场出现一种单方面的垄断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违背了市场竞争的法则,也违背了国家有关部门治理整顿教辅市场的根本目的和初衷;三是严重影响了基层学校的课堂教学质量。中国的出版现状是块状的,省情不同,且高考是各省自主命题,由一家原创出版社的教辅一统全国各省市区的教辅显然不符合实际,有违因材施教,因地施教的自然之道,严重影响了基层学校的课堂教学质量;四是严重制约了地方出版社的发展。教辅是地方出版社通过自主研发,与教育部门开展教学研究、实现交流互动、服务教育事业的一种特殊载体。而教材出版社的不授权,斩断了地方出版社与地方教育部门、基层学校先天具有的业务联系,剥夺了地方出版社依托地域资源优势自主研发教辅的权利,使地方出版社积累了几十年的教育专业资源和市场服务资源的优势无法发挥,造成地方出版社在资源上的严重浪费,严重制约地方出版社做大做强教育出版产业。
为此建议:尽快出台配套措施,在强调“根据他人享有著作权的教材编写出版中小学教辅材料,必须依法取得著作权人的授权”的同时,应明确要求教材出版社必须对有教辅出版资质的地方出版社实行属地有偿授权使用,并规定著作权授权使用费用的最高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