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联社韩国光州2月3日电】光州地方法院3日开庭审理中国渔船“辽丹渔23827”号船长张某(38岁)提起的上诉案,并撤销有期徒刑1年、罚款3000万韩元(约合人民币17万元)的原审判决,重新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6个月、罚款5000万韩元。法院对其他6名船员则保持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的原审判决。
中国籍渔船“辽丹渔23827”号船长张某和船员于去年10月16日下午在全罗南道新安郡黑山面红岛西北90公里海上因非法捕捞被韩国海警发现后,手持凶器进行反抗,在此过程中,一名船员被海警射出的橡皮弹击中身亡,有两名执法人员受伤。
法院认为,张某被韩国海警发现非法捕捞后,指使船员用铁管、刀、铲等凶器进行反抗。船员们在遵循船长指示进行抵抗的过程中发生了人员伤亡事件,据此判断原审量刑较轻,决定改判加刑半年。
(未经《参考消息》授权,任何单位、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