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武汉2月1日电(记者刘紫凌 冯国栋)湖北荆州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开庭审理随州市原政协主席樊建国受贿一案。检方指控樊建国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牟利,多次受贿合计人民币528.1万元、美元4.9万元、港币5000元。法院将择日对此案作出宣判。
2012年1月,樊建国因涉嫌受贿罪由湖北省检察院决定逮捕,案件侦查终结后,2012年8月指定荆州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荆州检方在起诉书中称,1994年至2011年,樊建国在先后担任老河口市市长、市委书记,黄石市副市长,随州市委副书记、随州市政协主席期间,给部分铁矿、装修、汽车销售、纺织、农业公司充当“保护伞”,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办理行业证件,操纵招标、人事调动、企业改制重组,解救涉嫌经济犯罪的企业领导等。涉案企业领导受到樊建国的“关照”后,多次向樊建国行贿。
起诉书还提到,在樊建国的多次索要下,铁矿老板王某一人就向其行贿达408万元,赃款用于资助樊建国的儿子出国留学、在武汉买房装修等。案发后,湖北省纪委追缴赃款23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