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1月28日电(记者黄浩苑)记者28日从广东惠州海事局获悉,日前,惠州海事局对一艘存在严重缺陷的低标准马来西亚籍船舶依法予以滞留,禁止其离港,待安全隐患消除后方可放行。
1月26日,惠州海事局3名港口国监督检查员(PSCO),根据掌握的船舶动态,登上了靠泊在惠州港通用码头的马来西亚籍油化船“DANUM165”轮,此船载运6000多吨棕榈油。惠州海事局PSCO按照国际海事组织《港口国监督检查程序》,依法进行港口国监督检查。检查中,发现该轮在安全管理体系、消防控制设施、应急照明系统等方面存在严重缺陷。
根据《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等国际海事公约,惠州海事局工作人员判定此轮为低标准船舶,处于不适航状态,依法对该轮采取滞留强制措施、禁止其离港,惠州海事局于27日依法签发了禁止离港通知书,同时还给该轮提出了缺陷处理的建议和要求。
“该轮船舶设备维护和保养状况较差,共查出12项缺陷,其中有4个滞留项,尤其严重的是其配备的66个防火门中的80%缺乏自闭器,失去防火效果。”惠州海事局PSCO陈金和说。
据了解,随着惠州港“亿吨大港”和“环大亚湾经济区”建设的稳步推进,惠州大亚湾石化产业集群快速崛起,越来越多的外轮进出惠州辖区水域,2012年外国籍船舶到港就达315艘次,其中载运危险品船舶占很大比重,防污染压力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