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莫斯科1月23日电(记者岳连国)俄罗斯国家杜马(议会下院)23日一读通过一项法案,允许各联邦主体取消地方行政长官直选。
根据俄议会下院当天通过的法案,俄联邦主体如果取消地方行政长官直选,那么在议会中拥有席位的政党有权向联邦总统各推举3名地方行政长官候选人,联邦总统最终确定3名人选提交地方议会审议,地方议会从这3人中选出地方行政长官。
该法案规定,有权推举地方行政长官人选的政党必须就推举事宜与未进入议会的政党进行协商。各政党推举的候选人可以是本政党党员、其他政党党员或无党派人士。
俄塔社援引参与上述法案起草工作的俄国家杜马民族事务委员会第一副主席斯塔尔希诺夫的话报道说,这一法案考虑到各联邦主体存在的差异,允许各地方确定符合地区实际的行政长官选举办法,“这有助于各联邦主体保持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维护各民族团结和睦”。
俄罗斯去年恢复曾于2004年被取消的地方行政长官直接选举制度,但一些多民族混居地区提出恢复此前通过地方议会选举行政长官做法的要求,因为这些地区的人口数量相对少的民族担心,自己推举的候选人无法在直选中取胜。俄总统普京认为,上述地区实施地方行政长官直选可能会导致民族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