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政府20日发布数据显示,2009年至2012年,巴西强奸案件数量增长157%。仅去年一年,里约热内卢每天平均发生16起性侵案。
巴西卫生部认定,统计数据的飙升源于强奸法律定义的扩展。巴西2009年出台刑法修正案,强奸不再仅限侵入受害人性器官。先前,法律认定通过其他方式对受害人的生理侵入只被视为“猥亵”。
与此同时,政府大力鼓励受侵害的女性站出来指认凶手。
巴西预防和打击强奸犯罪机构主管阿帕雷西达·贡萨尔维斯说,修改法律让妇女“更有勇气谴责(性侵)”,减弱她们的自卑感,统计数字体现这一点。他说,社交媒体的宣传一定程度也起到积极作用。
巴西人口约1.94亿,2012年上半年,超过5300名女性成为强奸受害者。在很多案件中,作案者通常是受害人的亲友。(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