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月15日电(记者涂铭)一场拖了一年半的借款纠纷15日在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当庭审结。从递交诉状到开庭只花了不到十天的时间,全部庭审在半个小时内结束,双方当庭领到生效的民事判决书。据悉,此案是新民事诉讼法施行后北京市首例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
原告刘女士称,2011年5月,朋友鄂先生以缺少资金为由向自己借款1万元,双方于2011年8月11日签署协议,约定鄂先生在2011年10月31日前归还欠款。此后刘女士多次催要,鄂先生总是以各种理由拒绝偿还,刘女士于2013年1月向海淀法院提交诉状,要求鄂先生立即归还欠款并承担诉讼费用。主审法官收到材料后联系鄂先生,鄂先生对欠款事实予以认可,表示愿意尽快开庭。
15日上午,海淀法院对这起借款纠纷案件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开庭审理,半个小时后,法庭当庭宣布了判决结果,判决鄂先生返还刘女士借款1万元,于判决书生效后分两次偿还所有欠款。宣判后,法院随即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生效判决书。
海淀法院介绍,此次庭审是北京市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并实现当庭宣判、当庭制作和送达民事裁判文书的第一案。
据了解,1月1日开始施行的新民事诉讼法在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的规定之外特别增加了小额诉讼程序的规定,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案情简单、标的额在当地上年度就业人员平均工资30%以下的民事案件简化审理程序,实行一审终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