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1月31日电(记者 毛一竹)近年来,元宵、中秋等节日燃放孔明灯的习俗流行范围越来越大,由此引发的火灾成为新的“节日杀手”。元宵将至,广州警方31日表示,广州全市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元宵期间将进行严查。
广州1992年在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同时,每年春节期间,政府都会集中燃放烟花供市民欣赏,烟花汇演成为羊城春节盛事。此后由烟花爆竹引发的事故逐年大幅下降。今年1月22日至1月30日,广州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接报涉及非法出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警情,与去年春节同期相比下降56.2%,消防部门接报因非法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火灾警情同比下降83.3%。
广州警方分成多个巡查小组,在全市范围内对烟花爆竹查禁工作进行巡查督导,加强管控和查处。巡查小组对禁放区尤其是珠江沿岸、风景区、机场周边以及休闲广场、文娱活动场馆场所周边进行重点检查,对全市烟花爆竹销售店档、出租屋、停车场以及各大出入口、交通重点线路的销售、储存、运输场所、部位尤其是农村地区,进行全面清查和巡逻管控,严格查处非法销售燃放和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
广州警方提示,广州全市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元宵节将至,仍会严查非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行为,对违法者将按照规定进行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