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行人控股股东
富春通信公司发行前股本总额为5,000.00万股,控股股东及占股比例为分别如下:福建富春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163.14万股,占股比例为43.27%;缪品章持股1,022.65万股,占股比例为20.45%;福州奥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股500.00万股,占股比例为10.00%;上海兴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315.64万股,占股比例为6.31%;安徽柯普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265.52万股,占股比例为5.31%;上海正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57.82万股,占股比例为3.16%;陈苹持股127.83万股,占股比例为2.56%;张亮持股127.83万股,占股比例为2.56%;翁鲲鹏持股106.53万股,占股比例为2.13%;黄希持股85.22万股,占股比例为1.70%;刘雅惠持股85.22万股,占股比例为1.70%;欧信勇持股42.61万股,占股比例为0.85%。
(二)发行实际控制人
缪品章持有福建富春投资有限公司90%股权(福建富春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发行人43.27%股份),持有福州奥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95%股权(福州奥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有发行人10%股份),此外,其还直接持有发行人20.45%的股份,缪品章先生合计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73.72%的股份。